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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媒體﹕趙連海要求保外就醫


中國官方媒體宣佈﹐因“尋舋滋事”罪被判刑入獄的維權人士趙連海沒有在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但司法機關已經受理對趙連海要求保外就醫的申請。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當局希望採取這種幕後交易﹐既能保住面子﹐又能緩和香港方面的輿論壓力。

新華社星期二凌晨報道﹐以“尋釁滋事”的罪名獲刑兩年半的毒奶粉案受害者家長﹑維權人士趙連海表示認罪服刑﹐至11月22號上訴期滿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結果維持不變。但是報道同時表示﹐司法機關已經受理對趙連海保外就醫的申請。

就在官方媒體上述報道的前一天﹐趙連海案出現戲劇性變化。趙連海的兩位代理律師李方平和彭劍前往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爭取在上訴期滿的最後一天獲得與趙連海會面的機會﹐結果不但沒有見到他們的當事人﹐反而收到一張由看守所所長轉交的字條﹐表示解除兩位律師的委託關係﹐署名是趙連海。後來趙連海的妻子李雪梅證實與兩位律師的委託關係已被解除。

李方平對香港媒體表示﹐無從考證委託關係是否真正被趙連海所取消﹐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無法會見當事人。彭劍則表示﹐由于他和李方平已被取消代理資格﹐所以星期六由法律維權組織代寄的上訴書可能也已經無效﹐趙連海放棄上訴成為既成事實。

*香港輿論不滿內地司法暗箱操作*

在香港引發巨大爭議的趙連海案似乎已經告一段落﹐但是這個結果卻引起更大的反響。星期二﹐香港各主要媒體均在頭版位置報道了這一案件的最新進展﹐對於內地司法制度不透明和幕後交易提出尖銳的批評。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和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李芝蘭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她相信中國的司法機關和趙連海達成了某種幕後交易﹐趙連海以認罪和放棄上訴為代價﹐換取保外就醫。李芝蘭教授說﹐她對趙連海能夠以某種途徑獲得自由感到高興﹐但是
對司法部門以暗箱操作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感到沮喪。

她說﹕“從中國法治發展的角度來說﹐我們當然希望中國政府不要選擇這樣的途徑﹐因為這種方法等于是在司法體制的一個邊緣地帶回應社會上對趙連海案的批評意見。這對於法治建設來說不能說是一種很好的安排。”

*保外就醫幕後交易不合法*

北京德可律師事務所的于國富律師對美國之音表示﹐現在還無法證實是否存在這種幕後交易﹐但是如果事實證明出現了這種交易﹐那它肯定是違法的。

他說﹕“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保外就醫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條件才能夠進行保外就醫﹐保外就醫本身不是交易的對象。上訴是被告人的一項法律權利﹐這項權利也不應該受到任何交易的影響。”

*學者﹕內地司法制度基本層面有問題*

過去兩個星期以來﹐香港各界對內地法院以“尋舋滋事”的罪名把毒奶粉案的維權人士趙連海由受害者變成被告﹐並判刑入獄表達不滿﹐許多親中人士﹐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港區人大代表聯名上書中央﹐要求釋放趙連海或者從輕發落。

香港城市大學的李芝蘭教授認為﹐香港民意在趙連海案的問題上表現出來的高度一致證明﹐內地政府在法治的基本層面上還存在嚴重的問題。

她說﹕“如果是一個法治國家﹐那當然無論是在起訴還是取證等各方面程序﹐包括上訴的程序方面都要做好。大家對這個案件有這麼多的批評﹐其實從一開始就反映了大家對官方在檢控和取證方面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才會造成包括香港人大代表等
不同政治光譜中的人物都有很強烈的意見。”

*不應阻撓被告上訴權利*

香港的中國律師維權關注組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內地司法的黑箱操作行為。聲明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0條﹐指出被告有上訴權利。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2條明文規定﹐受委託的律師有權會見拘留的被告。聲明譴責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的做法嚴重違反法律﹐侵犯趙連海的上訴權。

香港城市大學的李芝蘭教授也對中國司法機關的嚴重侵權行為表示遺憾。

她說﹕“我們其實是對中國法治提出一些基本的要求。國家提出依法治國並寫入憲法這麼多年了﹐我們希望依法治國這樣的政策作為憲法要求﹐能夠貫徹下去。”

香港的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繼續強烈譴責內地司法機關在趙連海案問題上表現出來的司法不公﹐抨擊法院有法不依﹑千方百計剝奪趙連海的上訴權利。他形容這是中國司法最黑暗﹑最醜陋的一頁。

不過﹐曾發起連署抗議的港區人大代表羅范椒芬表示不會再有跟進的行動。她說內地司法制度強調寬嚴相濟﹐情﹑理﹑法都要兼顧。而港區人大代表連署是希望內地當局從情的方面寬容處理這個案件﹐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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