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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獨立候選人”無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代表(資料照片)
全國人大代表(資料照片)

中國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在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不存在所謂“獨立候選人”的說法﹐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借助微博和媒體的力量﹐中國公民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地方人大代表的熱情空前高漲﹐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然而﹐全國人大法工委一位負責人日前在回答中央電視臺記者提問時說﹐只有由各政黨、人民團体和選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還在網頁首要位置發表署名為莊根森的評論文章﹐文章說﹐“媒体和地方各級人大應當旗幟鮮明的對‘獨立候選人’、‘自薦參選人大代表’等不符合選舉法的行為和做法說不!”

以獨立身分參選杭州下城區人大代表的徐彥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的《選舉法》中的確沒有“獨立候選人”的說法。

徐彥說﹕“的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也就是說一旦你經過法定程序成為(人大代表)候選人以後﹐那就是人民代表正式候選人。就是說不管你是政黨提名的﹑還是社團提名的﹑還是選民聯名推薦的﹐一旦確定了候選人(身分)後﹐都是一視同仁﹐都是正式候選人﹐所以不存在什麼獨立候選人。”

但他指出﹐雖然“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但並不是說獨立參選沒有法律依據。

徐彥說﹕“(媒體報導)都只是說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只是稱呼沒有法律依據﹐但沒有說獨立參選沒有法律依據。”

徐彥拒絕評論全國人大法工委對“獨立候選人”的表態是否會打擊公民參選的積極性。

被媒體廣泛引用的“獨立候選人”一詞實際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選過程中﹐沒有經過政黨或人民團體提名推薦﹐而是通過參選人自身努力而獲得十人或以上選民聯名推薦的人大代表候選人。

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認為﹐官方的表態是對今年轟轟烈烈的獨立參選現象的一種否定。

陳永苗說﹕“我覺得全國人大在央視的表態實際上是對獨立候選人的現象在政治上的一種否定和一種拒絕。”

網絡博客作家慇德義對全國人大法工委就“獨立候選人”現象發表的評論感到失望。他表示﹐這無異於給中國公民積極參與選舉的熱情澆了一盆冷水﹐而且與中共高層多年來所提出的深入政治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馳。

慇德義說﹕“法工委現在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對於中國來說﹐中國共產黨一直想要改變﹑政改﹐我覺得這(獨立候選人參選現象)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他們竟然在這個時候來一個當頭棒喝。我覺得這也是中國政治改革當中表現出的一種倒退。”

慇德義說﹐獨立參選人今後將必須避免使用“獨立候選人”的稱謂﹐否則就有可能被以非法的名義而遭到當局的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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