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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識立法朝野不同反應


台灣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日前在美國表示﹐希望透過立法的方式處理台灣共識﹐讓民意能監督兩岸之間的協商。

對此﹐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不管任何東西要立法﹐至少要知道它是甚麼﹖但是台灣共識這個名詞提出來這麼久﹐卻沒有人知道是甚麼內容﹐要如何立法﹖

主管大陸事務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還表示﹐台灣最大的共識﹐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她說﹐有高達將近90%的民意也支持這項主張。

*不能只靠內部立法*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指出﹐處理兩岸事務不能只靠台灣內部立法﹐而是要透過雙方協商才能處理交流衍生的問題。

他說﹕“立法是指單方的、就自己國內的執行面來做處理﹐涉及到非國內的部分要去能夠處理﹐大概都必須透過協商。”

劉德勳表示﹐目前兩岸制度化的協商﹐不僅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務實面對兩岸交流﹐而且也已經落實到官員對官員、機制對機制﹐這樣的方式可以真正解決兩岸的問題。

*兩岸互動原則方向*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儀深表示﹐台灣共識雖然沒有具體內容﹐卻是兩岸互動的原則或是方向。

他說﹕“蔡英文主席所說的台灣共識立法是﹐以後雙方的制度化問題﹐要有一個透明﹐一致性的程序﹐就是以立法來規範﹐這有一個很大善意﹐不是民進黨說了算﹐而是要在立法院內立法﹐意思是要經過兩大政黨耐心的協商。”

陳儀深教授指出﹐民進黨贊成兩岸交流﹐但是不應該以一中為前提﹐九二共識也不應該是雙方協商的基礎。

蔡英文競選辦公室主任徐佳青表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對台灣前途、定位的改變﹐都必須經過民主的程序﹐由人民來決定﹐這就是蔡英文所說的台灣共識。

徐佳青指出﹐有關台灣共識立法﹐主要是希望經由立法過程﹐讓台灣的民主程序更加充分。

*九二共識非台共識*

徐佳青還說﹐有7成以上民眾反對在一中前提下和中國交往的﹐贊成馬英九所說的一中等於中華民國的人﹐只剩下1成多。

徐佳青強調﹐馬英九所說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根本就不是台灣共識﹐而是國民黨和中國一廂情願的看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表示﹐台灣共識一旦入法﹐將成為和中國大陸的談判籌碼﹐確保台灣利益的基本法﹐不會受到政黨輪替而改變。

蔡煌瑯指出﹐馬英九在2008年競選總統時的文宣提到﹐堅決主張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這就是台灣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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