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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吳英死刑將審慎複核


被判非法集資詐騙罪的吳英2009年4月16日出庭受審(資料照片)
被判非法集資詐騙罪的吳英2009年4月16日出庭受審(資料照片)

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的浙江女商人吳英案已經進入中國最高法院的死刑複核階段。最高院發言人星期二(2月14日)表示會依法審慎複核這宗判決。分析認為﹐吳英或免一死。

據中國官媒報道﹐中國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14日首次在北京介紹了吳英集資詐騙案的進展。

新華社當天的報道說﹐孫軍工表示﹐該案在一審﹑二審期間受到媒體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日前最高院已經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級法院報送複核死刑的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

*最高法院就吳英死刑作罕有複核表述*

這位發言人說﹐由於這宗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複雜﹐因此最高院“在複核審理過程中將依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犯罪事實和證據﹐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依法審慎處理好本案。”

浙江省高級法院1月18日以集資詐騙罪二審判處吳英死刑後﹐在中國法律界﹑學界﹑商界﹐乃至普通民眾中掀起巨大反對聲浪。

吳英案在微博上也是一個關注的熱點話題。在最高院做出上述說明之前﹐上個週末微博上已經有傳言說﹐官方媒體已經得到“吹風消息”說﹐最高院死刑複核單位﹐已經對吳英死刑複核做出初步“認同性一致意見”﹐也就是駁回對吳英的死刑判決。官方沒有證實上述傳言。

*莫少平﹕讚同最高法作法*

北京知名律師莫少平說﹐最高法院就吳英死刑複核做出上述說明是比較罕見的。他認為最高法院可能是在強大的公眾關注壓力下做出這番表述的。

莫少平說﹕“這個當然從我個人角度來講﹐從法律角度來講﹐對最高法院的這個表態當然是持讚同態度的。就是應該肯定(它)對社會關注程度這麼高的一個案件﹐強調一定要審慎地來進行死刑複核。”

一直關注該案進展的天則經濟研究所理事長﹑經濟學家茅于軾在對美國之音談及最高院上述說明時也對吳英改判感到樂觀。

他說﹕“這句話雖然沒有說明白﹐我聽這個意思是它有可能會改判﹐要求重判。這個可能性非常大。”

*輿論﹕“慎用死刑﹑改革金融秩序”*

茅于軾主持的天則經濟研究所2月7日曾主辦了一場有法律界和企業界精英出席的有關吳英案的研討會。與會者向政府發出了“慎用死刑、改革金融秩序”的呼籲。

現年30歲的吳英以“非法集資”罪名於2007年被捕。吳英所在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法院2009年認定她在2005年到2007年間向社會非法集資7億多元人民幣﹐構成嚴重的集資詐騙罪﹐判處她死刑。

雖然吳英在押期間曾檢舉多名政府官員受賄以求減刑﹐但在二審中浙江省高級法院仍然維持下級法院的死刑判決。

經濟學家茅于軾認為﹐吳英案件的本身就有問題﹕其中包括案外案﹐所以判她死刑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他說﹕“案外的案就是﹐為甚麼她這個沒有背景的年輕女孩能集那麼多錢﹖如果沒有各方面的故意的支持﹐她是不可能成功的。現在要把她殺了﹐就叫人起懷疑了。”

*茅于軾﹕吳英案的案內案和案外案*

至於案內問題﹐茅于軾認為﹐吳英背的幾個罪名都不成立﹐值得懷疑。

吳英一案也引發有關中國民間集資問題的討論。由於大量私有企業難以從國有銀行壟斷的中國金融系統中借到錢﹐因而催生出發展迅速的民間集資和地下金融業。在私有經濟相對發達的浙江﹐民間集資也一直很活躍。

但是﹐政府在對民間集資缺乏規範的情況下提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引發法律界和商界的懷疑。

*“集資詐騙”罪名是“惡法”*

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認為﹐這種“集資詐騙”的罪名本身就是一個惡法﹐是一種“特權”。

他說﹕“你民間無論通過甚麼方式來集資﹐都是不認可。這個本身就是一種特權的反映。”

另一方面﹐莫少平指出﹐從法律角度講﹐吳英在沒有受害人的情況下被判死刑﹐也是值得商榷的。他對吳英一審﹑二審判死刑持反對意見。

各方無疑會密切關注最高法院對吳英的死刑複核結果。茅于軾和許多學者認為﹐吳英的死活不管是對中國的司法制度﹐或者對中國的金融秩序都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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