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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中國嚴判活動人士是對正義嘲弄


被廣州當局嚴判6年的廣州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網絡圖片)
被廣州當局嚴判6年的廣州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網絡圖片)
人權觀察:中國嚴判活動人士是對正義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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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中國時間星期二上午發表聲明,批評中國法庭近日重判廣州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劉遠東和孫德勝,以及對獨立媒體人高瑜女士的二審判決,反映了政府對司法系統的廣泛操縱和對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踐踏。

人權觀察的聲明強調,儘管北京高院給71歲的高瑜減刑兩年,是少見的好消息,但是並沒有體現任何正義。而這四位人士根本沒有任何犯罪行為,法庭應當撤銷對他們的起訴。

聲明特別指出,廣州法庭最後宣判時,竟然在沒有給郭飛雄及其辯護律師任何辯護機會的情況下,給郭飛雄增加新的“尋釁滋事罪”的指控,兩罪併罰判刑6年,嚴重踐踏正義,摧毀最基本的正當程序。

聲明還表示,針對郭飛雄、孫德勝和劉遠東的關押以及庭審,還有其他違反正義的程序,包括長期不允許郭飛雄和劉遠東“放風”,關押期間限制律師會見,不允許辯護律師複印案件檔案等等。

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有關當局對這四位人士的判刑,反映了中國最近幾年在人權方面的倒退。

她說:“這四個判決呢都不是一個正義的呈現,都反映了中國政府這兩年基本人權的一個嚴重的退步。他們四個人都沒有犯罪,根本不應該被判刑。我們就呼籲中國政府能夠立即把他們釋放,他們都不應該因為批評政府或者參與和平的示威活動而被監禁。”

王松蓮表示,這些人的案件已經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人權觀察組織會持續關注他們的狀況,直到他們獲得自由。

她說:“高瑜雖然釋放了出來,但我們還會密切關注。然後郭飛雄、劉遠東和孫德勝都是在看守所時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我們會在這一段時期密切留意他們在監獄的情況,繼續地推動中國政府,要求釋放他們。”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在聲明中表示,在中國有關當局對郭飛雄等廣受關注的案件審理中,不遵守自己定下的程序時,外界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國”的承諾能有什麼希望呢。

理查森女士呼籲這個星期在法國巴黎參加全球氣候峰會的世界領導人,直接與習近平主席進行有效的人權對話,發出統一的呼籲,要求中國當局放棄對包括高瑜、郭飛雄在內的四位和平批評者的所有指控,立即予以釋放。

郭飛雄等三人因參與南方周末2013年新年獻詞事件的民眾自發抗議活動,被警方拘捕。郭飛雄自2013年8月8日起被關押,他和孫德勝的庭審在一年後的11月22到23日開始。劉遠東從2013年2月23日起被關押,2014年1月24日庭審結束,直到近日才有判決結果。

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中國資深獨立女記者高瑜在被控“洩密” 案一審判決後,堅稱無罪,提出上訴。二審11月26日宣判,將一審判決的7年刑期改為5年,剝奪政治權利的年限仍是一年。中國官媒報導,經高瑜本人申請,根據醫院證明文件,高瑜確係患有嚴重疾病,依法決定對高瑜准予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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