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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王宇之子在緬甸被拘捕失蹤惹關注


維權律師王宇的兒子包卓軒(周鋒鎖推特圖片)
維權律師王宇的兒子包卓軒(周鋒鎖推特圖片)
維權律師王宇之子在緬甸被拘捕失蹤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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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百多位中國公民,近日發出緊急呼籲和公民聯署,敦促中國政府及國際社會關注今年10月6日在緬甸失蹤的北京人權律師王宇16歲的兒子包卓軒和兩名維權人士,要求中國政府調查並確認三人的失蹤狀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三人的人身安全,同時保障包卓軒作為未成年人享有的一切合法權益。

一直關注中國內地人權狀況,尤其是維權律師處境的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10月9日發出緊急呼籲,對近日傳出目前已遭當局關押3個多月的維權律師王宇夫婦的未成年兒子包卓軒,以及兩位護送的維權人士唐志順和幸清賢10月6日在靠近中國邊境的孟拉市的華都賓館內被緬甸警方帶走,至今下落不明,表示嚴重關注。

包卓軒與護送人同被帶走

隨後,有公民10月10號在網上發起公民聯署,請求中國政府調查並確認三人的失蹤狀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三人的人身安全,同時保障包卓軒作為未成年人享有的一切合法權益。

包卓軒的母親王宇律師和父親包龍軍從7月9日被警方扣押,至今無法與律師會見、與外界失去聯繫。據海外傳媒報導,年僅16歲的包卓軒遭受牽連,被持續騷擾、約談、恐嚇和精神控制,並被警方多次警告不得為其父母聘請律師,不得進行任何聲援行動,不得與維權律師聯絡。包卓軒的護照及戶口薄也被警方沒收,使他不能按計劃前往澳大利亞留學。

而這次,包卓軒設法擺脫了當地警方的監控,在維權人士唐志順和幸清賢兩人護送下,希望經緬甸抵達泰國並最終前往美國讀書。他們在賓館被十多名警察帶走後的第二天,三人的朋友和律師趕到當地警察局查詢,警察聲稱“沒有拉人”,而賓館老闆娘在被警察問話後後也不願再談論此事。

紐約時報中文網星期六報導,緬甸總統辦公室官員表示,緬甸政府沒有以任何方式參與該事件,不知道中國律師之子被捕之事,但表示,孟拉市靠近中國當局,暗示可能與中國有關。

毗鄰雲南西雙版納的緬甸城鎮孟拉是一片動蕩的飛地,由緬甸叛軍控制,當地有很多中國人,即使沒有護照,中國國民也能進入該地區。

最新線索指向內蒙公安

不過,包卓軒、唐志順和幸清賢失蹤事件到10月8日出現線索。據報,包卓軒外婆家所在的內蒙古興安盟公安局派人前往四川成都幸清賢的住所,向其家人出示搜查令後,抄走了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微型攝錄機等物品,並留下一份“扣押清單”。因此,有人推斷,包卓軒、唐志順及幸清賢三人已被內蒙古公安控制。記者撥打內蒙古興安盟公安局的幾個電話,都無人接聽。記者打通從網上查到的內蒙古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的一個手機電話,接電話的男士確認是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的人員,但表示不了解相關情況。

設在舊金山的人權組織“人道中國”發起人之一的前六四學生領袖周鋒鎖,近日曾前往泰國接應和協助包卓軒等三人。周鋒鎖10月9日在推特首先發消息披露三人被帶走的消息。

緬甸警方或繞過政府同中方合作

周峰鎖星期六晚對美國之音表示,目前除了幸清賢家被搜查外,唐志順在北京的家也被查了。此外,媒体再去緬北孟拉詢問,有當地警察告知,他們這次是繞過緬甸政府同中國警方合作。但是,目前沒有有關三個人關在何處等最新下落。

他說:“大家就試圖找他們,然後中國警察呢,就去搜家,最近的就是知道唐志順的家里也被查了。這些基本上都是指向一個事實,就是可以肯定是越界拘捕,但是現在究竟人在哪里,沒有人知道。”

希望到自由國家讀書

周峰鎖表示,包卓軒在內蒙古外婆家受到警方監控,無法專心讀書,希望能到一個自由國家去讀書,他們願意加以協助,並已提前安排唐志順的家人先行來到舊金山。

他說:“我就是在泰國等著他,希望他能以難民的身份進入美國。今天,這個唐志順的家人也出來了嘛,在這里舊金山,她也有一個公開的採訪。也是我們統一的安排,唐志順的太太帶著小孩也都到了舊金山了。她們就是在這個行動開始時直接離境的。這次唐志順就是為了陪同包卓軒。”

周峰鎖還表示,外界目前非常擔心他們三人的情況,尤其是唐志順和幸清賢都有疾病,隨身帶的藥不太多,希望他們能得到人道對待。同時,“人道中國”組織也要求緬甸政府公佈三人從旅館里被帶走時的錄影片段,並會向美國有關部門求助,因為包卓軒最終是希望到美國來讀書。

他說:“現在當然很著急了,最擔心這個孩子現在才16歲,剛剛從虎穴出來又進入魔爪。這兩個人(唐志順和幸清賢)都有病,發作起來都很厲害,也沒有帶足夠的藥,都是很令人著急。但我們現在向國際社會呼籲,向緬甸政府、中國政府,要求他們能夠清楚交待他們三個人現在在哪里。”

緊急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星期五的緊急呼籲中表示,有關當局自7/09拘捕維權律師事件後,對只有16歲的包卓軒進行監控及限制行動,嚴重違反中國加入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條,即“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不受基於兒童父母的身份、活動、所表達的觀點或信仰而加諸的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以及第16條,即“確保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訊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榮譽和名譽不受非法攻擊”的規定。

同時,“關注組”和公民聯署都要求公安部及內蒙古警方依據《兒童權利公約》及國內法的規定,保障包卓軒作為未成年人享有的一切合法權益,包括立即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對包卓軒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訊問時通知有關法定代理人到場、保證包卓軒有權通過信件和探訪同家人保持聯繫、有權迅速獲得法律及其他適當援助。

兩份聲明還強烈呼籲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持續關注包卓軒、唐志順、幸清賢三人的狀況及案件進展,確保他們的安全和基本人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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