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鏈接

突發新聞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遭北京警方連續傳喚


2008年汶川地震後黃琦趕赴災區向災民發放救助(六四天網圖片)
2008年汶川地震後黃琦趕赴災區向災民發放救助(六四天網圖片)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遭北京警方連續傳喚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04:32 0:00
香港 - 中國維權義工、六四天網的創辦人黃琦,星期五下午連續第二天被前往成都的北京警方傳喚,詢問有關兩會期間天網義工報導天安門廣場疑似自焚等訪民維權活動的事情。黃琦表示,警方要求他停止天網的活動,但是遭到他的拒絕。

黃琦81歲的母親蒲文清3月14日下午向美國之音證實,成都2位持搶警察下午1點來到黃琦家,要求黃琦1點半到成都火車南站派出所,繼續接受北京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的傳喚。

較早前,當局3月13日下午查抄了黃琦的5台電腦、手機和其他一些設備,隨後將他從家中帶到成都市火車南站派出所傳喚。警方出示了一份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的傳喚證,理由是“尋釁滋事”。據悉,在被傳喚6個半小時後,黃琦身體出現浮腫,警察允許黃琦回家休息。

星期五又被傳喚2個半小時後剛剛回到家中的黃琦對美國之音表示, 北京警方已“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傳喚他,主要是針對3月8日和9日先後被刑拘的王晶、柳學紅和邢諫三位六四天網的公民記者。王晶等天網義工參與了兩會期間報導北京天安門廣場附近訪民訴求,以及3月5日上午天安門金水橋前發生的疑似訪民自焚的報導。當局對他們刑拘的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

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3月11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六四天網的3名公民記者。聲明說,“他們3人的被捕恰恰說明了中共當局在人大期間,不擇手段地試圖要控制各種消息的發佈”。

曾譴責刑拘天網三位義工、敦促當局保障公民權利和新聞自由的黃琦對美國之音表示,他本人遭當局刑拘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他說:“現在這個情況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因為目前來說北京方面它的思維,包括被傳喚的其他當事人、其他的義工和知情人,都是一句話,就是警方要求他們只說和黃琦有關的事情。”

黃琦等待確診是否患有癌症的母親和其他一些好友都擔心黃琦面臨遭當局打壓的危險,不過黃琦表示,儘管在中國從事人權活動風險極大,但是還是要有人去做,而他也拒絕了警方希望他停止天網人權報導的要求。

他說:“雖然面臨方方面面的威脅和恐嚇,但這種人權工作在中國大陸的確也需要人去做。還有那麼多的民眾,他們的基本人權遭到侵犯。警方也希望、要求我停止一切活動,我也明確地告訴他們,沒辦法,你們把中國的訪民問題解決完了,侵犯人權的問題解決完了,我們天網就停止工作。”

曾兩次遭當局判刑的黃琦表示,他所做的夠不上“尋釁滋事”,因為天網所報導的情況都是事實,既沒有造謠,也沒有渲染,更不存在鼓噪,是合法的運作。

他說:“都是憲法賦予的保護人權的方方面面的情況,並沒有所謂的違法的一些情況。而且“尋釁滋事”當中必須有渲染暴力和恐怖,以及散播虛假消息。但是我們發佈的消息中並沒有類似的情形。”

黃琦剛剛住院後回家不久的母親星期五下午對美國表示,他兒子所作的一切都是合法的,但卻面臨很大的風險。她希望外界關注黃琦的處境。黃琦星期五下午出來後在推特上表示,警方明確告訴他案件尚未結束。他感謝外界對他的關注,同時希望外界繼續關注在押3位天網記者的安危。

今年51歲的黃琦畢業於四川大學無線電子系, 1998年成立“天網尋人事務所”,1999年改為“六四天網”,2000年6月黃琦被逮捕,3年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出獄後,黃琦又因關注5.12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再被構陷,被以“非法持有國家秘密”判刑3年,2011年6月出獄後繼續從事天網的人權活動。黃琦曾多次獲得國際人權獎。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