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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採訪在押律師被批輿論審判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
環時採訪在押律師被批輿論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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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失去自由第100天,其委託律師多次申請會見被湖南警方拒絕之際,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週三晚突然發佈對江天勇的長篇“採訪”報導,令外界震驚。採訪聲稱江天勇承認“捏造”湖南律師謝陽遭受酷刑,是為“迎合西方媒體的口味”,抹黑中國政府和司法機關。

以毛左胡錫進為總編輯的環球網,3月1日晚發出《揭秘“謝陽遭酷刑”真相:為迎合西方憑空捏造》的採訪,稱從2016年10月起,一系列有關“律師謝陽在監視居住期間遭酷刑”的文章被西方媒體炒作,並在網絡流傳。

採訪表示,環時記者近日從湖南省檢察院獲悉,所謂“謝陽遭遇酷刑”一事並非真實,相關文章係此前因涉嫌煽顛等犯罪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江天勇所策劃。採訪稱,江天勇向記者表示,當時捏造此事就是為了“迎合西方媒體的口味”來抹黑中國政府和司法機關。環時的採訪隨後被中國各大網站等轉載。

江天勇在美國的妻子金變玲星期四在推特上表示,3月1日是江天勇失去自由第100天,家人、父母和委託的律師苦苦尋找,卻沒有一絲音訊。官媒竟然在黑夜發消息,看到江天勇目光呆滯,臉色憔悴。一個記者能見到江天勇,而律師卻不能見到,請求公示記者是如何見到江天勇。通過這樣一篇文章,都不能掩蓋709律師包括江天勇被酷刑的事實。

環時的採訪稱,江天勇向謝陽家屬陳某灌輸“遭遇酷刑”的想法,要陳某將其編造的“謝陽遭遇酷刑”的情況以文章形式寫出來,再由江加以潤色,並通過一些境外媒體、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士的微信群向外界發佈。

環時還稱,在謝陽羈押期間,司法機關曾擬安排謝陽妻子會見,但江天勇唯恐兩人見面將使謝陽的思想發生轉變,打亂其計劃,便極力勸說陳不要去,陳完全聽從了江天勇的擺佈。

美國之音記者星期四上午、中午和下午多次撥打謝陽妻子陳桂秋電話,希望核實環時採訪中一些說法,但一直都是暫未接通的語音。記者聯繫其他709大抓捕在押維權律師的家屬,她們也證實無法聯繫上陳桂秋。外界懷疑,陳桂秋的手機或者本人可能已遭“控制”。

另外,環時還稱,針對江天勇等人編造的“酷刑”一說,環時記者也採訪了犯罪嫌疑人謝陽。他告訴記者,2017年1月,律師曾在會見中將境外媒體的相關報導情況告訴了他。記者註意到,律師會見謝陽後,再次在網絡上拋出一份所謂的“律師會見謝陽筆錄曝光”一和二,這些“筆錄”和此前境外媒體炒作的、由江天勇炮製的謝陽遭遇酷刑的內容如出一轍。

美國之音記者經多次撥打後,星期四下午聯繫上1月19日對外發佈“會見謝陽筆錄”的謝陽辯護律師陳建剛,核實環時採訪的一些提到陳建剛律師的部分。陳建剛表示,他在寫一篇詳細回應環時採訪的文章。

記者:“環球時報江天勇的採訪報導,您是甚麼看法?”

陳建剛:“中國古人有一句話,叫'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一個人上上枷棍那種酷刑,任何口供都能得來。江天勇之前被抓過多次,也受過酷刑,也做過違心的口供。他知道酷刑的厲害。他被抓之前,就和朋友們說過,如果他被抓了,他酷刑之下肯定會屈服,就是讓他怎麼說,他就怎麼說。”

記者:“這篇報導的內容,您認為真實性怎麼樣?”

陳建剛:“真實性等於零,有關江天勇他說的那些呀,真實性等於零。但是,謝陽他說了幾句話,我太了解謝陽了,在這種狀態下,他不會說違心的謊話。謝陽說得很清楚,他現在每天可以睡9個小時,每天可以吃飽飯。這是在看守所,是經過律師會見抗爭之後,得出的這麼一句話,就是看守所沒有虐待他。那麼,我們說他受到的酷刑,是他被抓了之後的半年內,在指定監視居住期間,跟看守所不相關呀。”

記者:“環球時報提到,您寫的那篇會見謝陽的筆錄,是江天勇跟您合作,或者是”

陳建剛:“我了解這個內容。兩份筆錄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敲下來的,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向謝陽提問,他回答我,我就是這樣搞下來的。我不會服從別人的這種安排。”

記者:“跟江天勇有沒有任何關係,您寫的這個筆錄?”

陳建剛:“沒有任何關係。我是見不到江天勇的,我見他是在2016年1月元旦的時候,我和他見了個面,一塊兒吃了頓飯。直到他2016年11月26日被抓,我在這個過程中沒有見過他。”

記者:“通電話吧?”

陳建剛:“通電話,沒有。我告訴你,他只是給我留了一段語音,他說我寫的一篇文章,不是一般人能寫出來的。”

記者:“內容跟謝陽有關係嗎?”

陳建剛:“沒有,是我寫的那篇張思之論的那篇。”

此外,江天勇的辯護律師陳進學和覃臣壽,星期四發表致全國律協、長沙市公安局、湖南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的律師意見書,嚴厲譴責長沙市公安局和環球時報的違法行為,並將立即開展投訴、控告、訴訟等一系列法律行動。

聲明強調,辯護律師已三次申請會見江天勇都不被許可,理由是會見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洩露國家秘密,但令人關注的是,讓與該案無關的環時記者優先於律師、家屬會見江天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於典型的濫用公權行為,是媒體抹黑與輿論審判,十足的遊街示眾。

聲明質疑,在沒有保障律師會見權情況下,環時對江天勇的採訪,應視為為虐待、酷刑合法化辯護、洗地,動機邪惡,律師對無關人員的採訪的行為和內容,不予認可。

北京知名律師劉曉源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表示,對環球時報採訪江天勇感到很驚訝,長沙警方的做法沒有任何法律和法規依據,是違法行為。

他說:“我們感覺很奇怪,辯護律師、家屬都不知道人在甚麼地點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辯護律師申請會見,辦案機關不同意,但是又主動安排記者去採訪,然後通過媒體公佈出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作為證據,偵查階段的證據是屬於辦案秘密的,不能洩露出來的。這顯然是違法了,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律師申請會見是有法律依據的,一個是刑事訴訟法,一個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記者星期四下午致電長沙市公安局警務督察等電話,一直忙音,而信訪接待的男士表示,不了解案情,要記者找有關部門聯繫。

江天勇是知名人權律師,曾因代理多起人權案件2009年被註銷律師執業證。雖然不斷遭到騷擾、關押及毆打,但一直堅持人權工作。江天勇去年11月21日晚突然“失聯”。中國媒體12月16日報導,江天勇因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連,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受到公安機關的扣押,但沒有交代負責案件的公安部門。

江天勇的父親去年12月23日收到長沙市公安局的通知書,稱江天勇以涉嫌“煽顛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江天勇的代理律師幾次申請會見,都以案件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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