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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入獄20個月 其妻表明會上訴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對判刑感到失望及傷心,表明會上訴。(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攝)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對判刑感到失望及傷心,表明會上訴。(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攝)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入獄20月 其妻表明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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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最近被法院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星期三被判入獄20個月,不准緩刑,成為第一位罪成被判入獄的香港卸任特首。法官陳慶偉在判刑表示,曾蔭權是他法官生涯中,從最高職位墮落的人,本案嚴重性在於,案發時曾蔭權擔任香港特首,根據《基本法》特首必須廉潔奉公及盡忠職守,《基本法》亦只有列明對特首有特別要求,本案涉及違反誠信,判刑要有阻嚇性。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對判刑感到失望及傷心,表明會上訴。

72歲的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上星期五(2月17日)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官陳慶偉星期一(2月20日)聽取求情後,決定押後到星期三判刑,曾蔭權星期一還押至荔枝角收押所。曾蔭權在荔枝角收押所逗留約3小時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到醫院羈留病房留醫,到星期三早上由囚車送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基本法訂明特首必須廉潔奉公

法官陳慶偉星期三判刑表示,曾蔭權被裁定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情指曾蔭權在2010至2012年擔任特首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故意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之間的深圳東海花園租務關係,而曾蔭權當時正參與雄濤廣播的數碼牌照申請,陪審團拒絕接納曾蔭權未有申報利益是一時疏忽。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罪成前與妻子曾鮑笑薇步入法庭。(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罪成前與妻子曾鮑笑薇步入法庭。(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法官表示,判刑需要考慮兩個元素,第一類為是否牽涉貪污成份,如果涉及貪污最高刑期會是入獄5至7年,而第二類別,可判社會服務令、罰款或者入獄。法官認為,本案屬於第二類別,但不是說曾蔭權所犯的是小事。

法官表示,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案發時曾蔭權擔任香港特首,不但是香港最高首長,也要對北京負責,要得到中港兩地民眾,以及北京的信任。法官表示,作為特首必須要有誠信,根據《基本法》特首必須廉潔奉公及盡忠職守,《基本法》亦只就特首一人列明有特別要求。

法官指判刑必須有阻嚇性

法官表示,曾蔭權案發時作為特首兼行政會議主席,負責決定電台牌照,而大氣電波會影響香港社會上各階層人士。法官引用終審法院的案例表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要判處有阻嚇性的刑罰。法官並提及2013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許仕仁作為前政務司司長,他的不當行為判刑18個月,而該案涉及收取新鴻基集團利益。

法官表示,本案判刑起點應該是30個月,曾蔭權的家人、同事、朋友等,替他寫信求情,法官表示理解,但法庭有責任按照陪審團及法例作出適當刑罰。法官表示,外界認為判刑是容易,但作為法官判刑其實是最困難,本案亦不例外。

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的政商界知名人士,包括多位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唐英年及林鄭月娥,還有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以及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多位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何俊仁、楊森也有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

法官陳慶偉表示,曾蔭權是他法官生涯中,從最高職位墮落的人,但無可爭辯的是曾蔭權過去40年對香港有貢獻,過往與他共事的人在求情信中,都表達同一心聲,就是曾蔭權一直決意為香港人服務。法官特別提及,曾蔭權過去非常突出的政績,就是1998年對抗金融風暴的努力,法官並表示,值得提及的是,曾蔭權發牌時,採納了所有正常程序,否則判刑會更重。

曾蔭權妻子表明會上訴

法官表示,考慮所有因素,包括曾蔭權過往對香港的貢獻、他的品格,可以扣減10個月刑期,判處入獄20個月,法官並表示,看不到緩刑的理由,曾蔭權干犯的罪行,需要即時入獄20個月。曾蔭權聽取判刑後,在犯人欄內隔著玻璃與家人道別。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家人在高等法院羈留室外等候與曾蔭權見面。(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家人在高等法院羈留室外等候與曾蔭權見面。(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在兩名兒子及家人陪同下,在法院外對傳媒表示,對判刑感到失望及傷心,表明會上訴。

曾鮑笑薇說:今日是好黑暗的日子,對於今日法庭的裁判,我同家人都感到非常失望及傷心,我同蔭權在過去5年來,受到極大的困擾及壓力,所以對今日的結果感到非常難過,但我們都會堅強及勇敢地面對,我們會上訴。

林卓廷指判刑有警惕性

曾任職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林卓廷,星期三回應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入獄20個月表示,相信監禁20個月的刑期對曾蔭權有警惕性,也向公眾發出相當清晰信息,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要比白紙更白,不能涉及利益衝突,否則可能要面對非常嚴重的刑事後果。

林卓廷並質疑,收受利益一方的曾蔭權已經被定罪,但涉嫌提供利用的一方,即是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廉署卻沒有邀請他進行警誡下會面。

林卓廷說:好明顯李國寶無被廉署去接觸,是案件當中一個非常重大的漏洞,究竟是律政司看不到這個漏洞,還是他看到這個漏洞無同廉署講﹖還是律政司同廉署講了,廉署沒做事呢﹖所以我要求律政司及廉政公署盡快回應我這個質疑。

林卓廷表示,法庭將於9月重審曾蔭權被控有關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的條文,一旦成立,到時刑期會更重。

首項控罪最快9月重審

曾蔭權面對的首項控罪「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控方星期三表示,就首項控罪在考慮了證人及律師團隊的時間,最快可在今年9月重審,預計審訊需時20至25日。辯方則表示,重審的話控方或會依賴本案的定罪,即使控方不依賴,陪審員已得知曾蔭權被裁定第二項控罪成立,重審或會對曾蔭權不公平。法官表示,即使曾蔭權打算上訴,亦看不到任何原因要等,認為重審應盡快安排,配合各方時間表,法官認為今年9月重審是適合,正審日期會在下次預審時確立。

曾經與曾蔭權共事的特首參選人、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曾蔭權判決的刑期與過去一致,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罪率達到百分百,而且都有判刑,例如前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葉劉淑儀並表示,曾蔭權年紀不輕,希望他的律師團隊能夠協助他提出上訴,令曾蔭權在等候上訴期間可以有機會保釋外出。

曾蔭權是香港歷來被判罪成的最高級前官員,現時他每月領取超過1萬美元的公務員長俸,可能被扣減甚至全失,而他在2002年獲特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亦可能被禠奪。曾蔭權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至2002年從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退休,轉任問責官員,當時可以一筆過最多獲得超過155萬美元退休金。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囚禁二十個月 (粵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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