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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間團體遊行聲援中國維權律師


香港民間團體遊行聲援中國維權律師(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香港民間團體遊行聲援中國維權律師(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失蹤超過3星期,香港支聯會主席何俊仁表示,從江天勇家屬得知,江天勇已經被當局拘捕及監視居住,並且被控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多個民間團體及政黨星期五發起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要求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司法程序正義、公平對待江天勇、停止媒體審訊。支聯會星期五亦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多名代表將市民簽名的聖誕卡寄到中國,給獄中的劉曉波等維權人士表達關心。我們接通美國之音在香港的特約記者湯惠芸,連線報道香港民間團體及政黨,聲援中國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的最新消息。

香港民間團體遊行聲援中國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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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湯惠芸,你好﹗香港支聯會星期五、平安夜前夕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主要訴求是甚麼﹖

記者:從八九民運至今27年,支聯會每年11月及12月期間,都會到全香港各區設街站,呼籲市民在聖誕卡上簽名,然後寄給被關在監獄的中國異見人士。

香港支聯會星期五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 (VOA 湯惠芸攝)
香港支聯會星期五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 (VOA 湯惠芸攝)

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愛心寄劉曉波,支持《零八憲章》」,由支聯會秘書李卓人等多位代表到香港郵政總局,將收集到有香港市民簽名的聖誕卡,寄給獄中的劉曉波等多位維權人士,讓中國政府知道香港人仍然關心劉曉波的狀況,也讓劉曉波知道仍然有很多香港市民記掛他。

支聯會表示,聖誕是普天同慶的日子,希望北京基於中國《憲法》第40條規定的通訊自由原則,讓劉曉波、劉霞、丁子霖等六四受難家屬、因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被囚的5名廣東維權人士,以及去年「709大抓捕」被拘捕的多位維權律師,收到香港市民寄給他們的聖誕卡及明信片,並且改善他們在獄中的待遇。

主持人:支聯會關注劉曉波等中國良心犯有甚麼後續行動﹖

記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2009年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1年,至今坐牢7年。支聯會表示,由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開始,推動「釋放劉曉波」一人一相運動,讓市民拿着道具紙牌拍照,促北京立即釋放劉曉波,並落實《零八憲章》立法民主、司法獨立、人權保障、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等主張。

香港支聯會星期五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 (VOA 湯惠芸攝)
香港支聯會星期五舉行「愛心寄劉曉波」寄聖誕卡行動 (VOA 湯惠芸攝)

支聯會將會在下星期一(12月25日)上午,劉曉波被判刑7周年,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請願,要求釋放劉曉波和所有在囚的良心犯。

主持人: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由1121日起失蹤超過3星期,香港支聯會等民間團體及政黨星期五發起遊行聲援,他們掌握到江天勇的最新情況如何﹖

記者:今年11月21日江天勇到湖南探望「709案」被捕律師謝陽的家屬後,與外界失去聯絡。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社民連等民間團體及政黨,星期五下午發起遊行到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聲援江天勇。

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在遊行開始前半小時,經江天勇家屬證實,江天勇已經被當局拘捕及監視居住,並且被控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主持人:聲援江天勇遊行的主要訴求是甚麼﹖為何國際社會對江天勇的情況非常關注﹖

記者:遊行的主要訴求,是要求中國政府「公平對待江天勇律師」、「停止媒體審訊」、「停止造謠抹黑」、「確保會見律師的權利」、「確保免受酷刑對待的權利」。

何俊仁對傳媒表示,江天勇是著名的中國維權律師,十多年來致力維護弱勢團體,曾代理多宗維權案件,包括陳光誠案、太石村案。2011年,被當局秘密逮捕,失蹤2個月期間遭受酷刑。2012年因陳光誠案被國保毆打,導致鼓膜穿孔。2014年,因建三江事件被公安打斷8根肋骨。江天勇也因為維權工作,在2009年被吊銷律師執照,但他多年來仍然堅持為弱勢社群提供法律輔導及援助。

何俊仁表示,江天勇是一個很有象徵性的人物,他的遭遇受到國際社會關注。

何俊仁說:他(江天勇)是一個很有象徵性的人物,所以我們到外海跟人權組織講,包括聯合國最近有些官員來過香港,他們一講江天勇個個都知道,他的勇敢的事蹟,他與高智晟等等,都是有一段很長的抗爭的歷史,但你記著他們都是和平的,都是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以維護憲法的真正原則及精神來捍衛人權,作出抗爭,他不是要推翻這個政權。

主持人: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分析,江天勇為何被當局控告煽動顛國家政權罪﹖

記者:何俊仁表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於以前的「反革命罪」,當北京認為某些人是敵人,向中共的無上管治權威挑戰,就會控以「反革命罪」,現在就被認定是「危害國家安全」,其實控罪的性質都是差不多。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簡稱「煽顛」,始於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內容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中國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從香港連線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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