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發佈了一項總結報告,詳細闡述該委員會對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合同工斯諾登2013年竊取150萬份敏感檔一事展開調查的非機密內容。
據眾議院常設特別情報委員會的報告稱,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36頁的報告仍被列為機密。
情報委員會為期兩年的調查得出五個主要結論,首先是確認斯諾登確實給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危害”。報告說,儘管斯諾登堅持說,他希望告知美國人,政府正在暗中監聽他們,但他竊取的絕大部分檔涉及的是美國軍事、國防和情報專案。
情報委員會說,第二,斯諾登並不是揭發者。所謂揭發者的意思是,一個人揭露的機密情報揭發了欺詐、浪費、濫權、欺淩或其他方法行為。但是該委員會說,斯諾登洩露的材料並沒有揭露這類非法行為。
報告說,第三,美國國家安全局管理人員與斯諾登發生口角後斯諾登受到批評。兩個星期後,他開始大量下載機密檔。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說,第四,在他竊取機密檔之前,斯諾登在多個情況下撒謊,或者嚴重誇大事實。報告舉例說,斯諾登聲稱他因為雙腿骨折才離開軍隊,但事實是他因脛骨疼痛而離開。斯諾登稱他有相當於高中畢業的學歷證書,但實際上他並沒有。
最後,情報委員會表達擔憂說,在斯諾登洩密事件發生3年後,美國國家安全局,更廣泛地說,美國的情報部門並沒有採取足夠措施以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的洩密事件。
在過去幾周裡,斯諾登事件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與此同時奧利弗·斯通導演的一部電影星期五上映,這部電影將斯諾登描繪成一個英雄和揭發者。
人權組織與公民自由權利組織最近呼籲奧巴馬總統赦免斯諾登,允許他返回美國而不必面臨多年監禁。如果斯諾登得不到赦免,按照1917年制定的反間諜法,斯諾登將受到兩項控罪的起訴。
批評人士說,斯諾登將機密檔交給了俄羅斯和中國,他造成的危害是無可赦免的。奧巴馬政府駁回了有人過去提出的要求赦免斯諾登的請願。
斯諾登認為,他如果返回美國,恐怕他無法得到公平的審判。
斯諾登在接受紐約時報的專訪時說:“法律甚至禁止我告知陪審團我的動機,這帶來的問題是—‘當你無法提出辯護時,能有一個公平審判嗎?’”
不過,他感謝替他請願的人。在紐約時報的文章中他說:“愛國並不僅僅意味著你與你的政府觀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