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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亞裔指 大學招生族裔政策不利亞裔


白人女學生阿比蓋爾費舍爾控告得克薩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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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亞裔指 大學招生族裔政策不利亞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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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星期三聽取一起大學招生族裔政策的重要案件之際,一些亞裔團體聚集在最高法院前,呼籲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停止大學招生考慮族裔因素,他們認為這種政策損害了亞裔的利益。另外一些民權團體則要求維護照顧少數族裔的平權政策,繼續促進美國社會族裔多元化。

12月9號美國最高法院前聽取大學招生是否應該考慮族裔因素。這個案件叫費舍爾訴德克薩斯大學案。

原告阿比蓋爾費舍爾(Abigail Fisher)在走進最高法院之前告訴美國之音:“我很興奮,也期待著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這次決定如何辯論。 ”

2008年白人女學生費舍爾申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未被錄取,費舍爾認為她的成績符合條件但是因為學校照顧少數族裔學生而沒有錄取她, 因而損害了她的憲法第14修正案保護的權利。

費舍爾後來把得克薩斯大學告上法庭,案件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2013年最高法院決定把案件退回到上訴法庭要求重新審理,而上訴法庭認定德克薩斯大學的招生政策並不違法。

德克薩斯大學堅持認為以種族背景為考慮因素的招生政策有利於校園族裔多元化,有助於提高教育質量。

這次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受理這個案件,分析認為這可能是因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們不同意上訴法院的裁定。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案件因為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影響涉美國大學招生是否要適用平權政策以族裔背景為錄取的考慮因素之一。

星期三支持平權法少數族裔照顧政策的團體和反對使用族裔背景作為錄取新生考慮因素的團體在最高法院前集會;雙方都希望大聲表達自己的訴求,最高法院前兩個陣營的口號聲此起彼伏。

亞裔團體-美國亞裔教育聯盟呼籲最高法院做出有利於費舍爾的裁決,改變德克薩斯等大學的招生政策。

新蛋(Newegg Inc.)電子商務公司首席法律官鄭嘉宣告訴美國之音:“這種歧視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但是很多人都不敢說,這種歧視受影響最大的是華人的孩子。他們申請高中、大學、研究所需要比其他種族的孩子努力很多倍,他們的成績都需要比別的孩子高。”

支持平權法的國家行動聯盟也在最高法院前集會。

曾經擔任過美國第一所黑人公立高中保羅勞倫斯鄧巴爾高中校長的史蒂夫杰克遜告訴美國之音如果最高法院做出不利於得克薩斯大學的裁決會對美國高等教育產生負面影響:“我們的國家需要多元化,特別是高等教育。密蘇里等大學存在的問題就是因為這些學校的多元化程度不夠。如果最高法院做出不利於德克薩斯大學的裁決,那麼這將是平權法的倒退甚至會毀滅平權法。”

美國的平權法(Affirmative action 直譯為正面、積極行動)指的是機構或組織採取積極措施來推動美國歷史上受到過歧視的群體的利益,特別是在就業和教育領域。一些學校根據平權政策在招生時將族裔背景作為全面考慮的因素之一。

批評人士說這種做法實際上造成隱性的配額,危害了亞裔學生的利益。

美國貝克豪思律師事務所律師安德魯格羅斯曼在一次研討會上告訴美國之音說:“特別是一些常春藤大學把亞裔學生錄取率壓低17%,雖然亞裔申請人數有所增加,但是他們在整體學生中的比例並未提高,也就是一些競爭很激烈的學校很可能對亞裔學生人數設了上限。”

並不是所有的亞裔人士都支持推翻平權政策。亞太裔美國人全國委員會的克里斯托弗姜告訴美國之音,今天的美國社會仍然需要平權政策。

他說﹕“那些認為我們已經進入沒有種族問題時代的人他們只需要看看每天的新聞就知道實際狀況是甚麼了。我們還沒有達到這個階段,平權政策對亞太裔美國人也有利,現在不是我們拋棄平權政策的時候。”

一些亞裔團體今年曾經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提出行政申訴,要求調查哈佛大學招生政策的族裔背景考慮把很多學業優秀的亞裔學生排除在外。

哈佛大學表示他們的招生方式完全符合聯邦法律,並且表示“一個在各個層面、包括種族多元化的班級能夠使來自各種背景的學生的教育體驗得到轉型,並為我們的畢業生進入一個愈來愈多元化的世界做好準備。”

哈佛表示在‘整體評估錄取程序’(holistic admissions process)框架內,哈佛學院在招收亞裔學生方面有著良好記錄,過去十年來,亞裔學生比例從17.6%上升到了21%。

目前還不知道最高法院對這個案件將做出甚麼裁決,據報道大法官們的立場極大分歧,保守派對平權政策的有效性提出質疑,而自由派法官對平權政策表示支持。

預計最高法院將於明年六月做出裁決。

這個案件的原告費舍爾後來上了另外一所大學已經於2012年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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