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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闖教育部反課綱學生被起訴


台灣反課綱抗議現場。(2015年8月4日資料照)
台灣反課綱抗議現場。(2015年8月4日資料照)
台灣闖教育部反課綱學生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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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將今年七月闖進教育部﹐進行抗議的5名學生提出起訴。抗議起因是一些學生不滿教育部“微調”高中歷史課綱。有法律學者批評說,起訴的目的與法律無關,一切都是政治動機。

台北地檢署10月21日對進行“反課綱”抗議的學生偵查終結,以妨害公務、強制罪等罪名正式起訴彭姓、蔡姓、尹姓、陳姓和閻姓等5名學生,並求處緩刑。

曾經參與“反課綱微調運動”的學生領袖之一陳建勳說,這次起訴是針對7月23日闖入教育部的學生,他當時沒有在第一時間闖進教育部因此沒有被起訴。面對當時一同投身“反課綱微調運動”的伙伴受到起訴,陳建勳說,將尊重一切司法判決。

他說:“基本上我們都會選擇尊重這邊的法律層面他做出的起訴,我們對於台灣的法治一律都是尊重的,但是我們當然還是希望政府能夠坦然面對自己違法的事實,不要透過起訴的手段去威嚇學生。”

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指出,起訴反課綱學生一事其實是政治問題,學生違反的頂多是道德問題,但並非法律問題。吳教授說,無論是妨礙罪還是強制罪都有相當嚴格的構成要件,而且必須滿足所有要件才有罪,但這些學生所做的事情並沒有滿足這些條件。

輔仁大學吳豪人副教授說:“結論是,我認為這個事情是個政治問題,本來和法律沒甚麼關係,那我們現在看到檢察官提起妨礙公務跟強制罪。我記得刑法第135條妨礙公務是說,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行強暴脅迫才會被罰,第一個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那這些警察是在依法執行甚麼職務,依甚麼法?第二個,這些學生有沒有強暴脅迫,看不到嘛,我們看到的是警察去壓制他們,用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我們說用大炮去打小鳥的方式。”

在今年七月爆發“課綱微調”爭議時,台灣教育部原本堅持要對學生提告,但在事後撤回告訴。經檢方繼續勘驗,認定五名被起訴的學生在進入教育部時,與教育部內駐警人員發生拉扯,屬於妨礙公務范疇。

對此,曾多次參與學生及公民運動的太陽花學運學生領袖陳為廷表示,“妨礙公務”是政府在處理社會運動中最好用、最常見的罪名。

陳為廷說: “他常常用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比方說,所謂的妨礙公務等罪名。那其實是一個非常籠統的罪名。反而是說,我們必須要抵抗這樣的暴政的同時警察阻擋我們去抗議,只要這過程和警察有些許的身體碰撞,就有可能會被以妨礙公務這樣的罪名來起訴。”

這次被起訴的學生為高中生,其中兩名學生還未成年,檢察官認為這五名學生年紀尚輕、思慮未周,且到庭後態度平和,教育部也表明不願追究,在考量這些學生都無前科,還有大好前程的情況下,請法院宣告緩刑。

不過,吳豪人教授稱,檢察官即使起訴了也不一定表示學生有罪。他認為,這種情況比較像是在騷擾學生,為了起訴而起訴,同時警告其他人不要再隨之起舞。

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說﹕“起訴他不代表他有罪,最後法官還是會判。我認為像這樣起訴的罪名跟他們的行為對照之下,法官判無罪的可能性大概是100%。最後一定是判無罪,可是為甚麼還是要起訴他,他就是要騷擾你嘛。檢察官有時候起訴人並非有信心說一定告得成,你一定會被判有罪,他尤其是針對社會運動,通常就是為了要騷擾你,因為訴訟是一個很長的過程。”

吳教授還指出,面對冗長的法律訴訟,通常都會讓一般人產生恐懼,進而達到威嚇的效果。這次被起訴的人都是年紀很輕的高中生,在人生剛起步的階段就必須面臨數以年計的法律訴訟,內心肯定會十分沉重。

做為反課綱微調運動的領袖之一,今年剛從台中一中畢業的陳建勳坦誠的說,即使是預料中之事,但同伴要面對法律問題,心裡還是會有很大的壓力。

陳建勳說﹕ “這次參與的很多都是高中生,甚至有些是國中剛升高中的人,如果說完全不怕法律途徑的追訴,那是在說假話,大家其實心裡還是會顧忌法律途徑的起訴。但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信念,就是既然參與了社會運動,那後續的法律途徑,或是能夠爭取的權利,那就去爭取,但如果要接受甚麼制裁的話,那也是坦然面對。”

陳建勳說,目前新舊版本課綱並行的結果雖然稱不上是滿意,但有些成果的確是達到了,其中包括吸引了社會各界對新舊課綱的關注,以及有些學校重新選書並改回舊課綱的版本,包括建中及北一女等明星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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