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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行政當局依靠威懾管理美墨邊境移民問題


在连接墨西哥蒂华纳和美国圣地亚哥的圣伊西德罗入境口岸附近等待申请庇护营地的移民。(2023年6月1日)
在连接墨西哥蒂华纳和美国圣地亚哥的圣伊西德罗入境口岸附近等待申请庇护营地的移民。(2023年6月1日)

拜登行政當局正在使用新規則來管理移民潮,包括阻止他們湧向美墨邊境,在他們到達時滯留他們,或者在他們不遵守指導方針時將他們驅逐出境。

疫情期間在邊境通行的緊急衛生令結束後的一個月裡,美國再次重點使用威懾來管理移民。

5月份,當被稱為“第42條”(Title 42)的公共衛生措施正式結束時,拜登行政當局採取了了嚴格的庇護措施。第42條允許邊境官員迅速將一些移民驅逐到墨西哥或他們的祖國。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全球移民中心(Global Migration Center)副主任羅伯特·麥基·歐文(Robert McKee Irwin)告訴美國之音,拜登行政當局的政策旨在“使到達美國變得更複雜,並限制試圖進入美國和留在美國的尋求庇護者的數量。”

抵達邊境的移民被根據美國移民法第8條(Title 8)進行處置。該法律允許移民在有理由擔心在本國受到迫害的情況下,在美國境內尋求庇護或其他形式的救濟。

未經授權越過官方入境口岸的人將被逮捕。他們要么被迅速驅逐出美國,要么經歷由移民法官監督的漫長的驅逐程序。後者通常適用於家庭,而單身成年人通常會經歷快速遣返過程,除非他們能夠證明返回自己國家的擔憂是真實的。

然而,根據拜登行政當局的庇護限制,經由另一個國家的移民必須在該國尋求庇護並被拒絕,才有資格在美國尋求庇護,但也允許例外情況。如果移民不遵守這一規定,他們將被驅逐出境,至少在五年內禁止返回。

歐文說:“所有這些政策都在某種程度上拖慢了提出庇護申請和繼續申請的過程,讓移民總體上變得複雜了。”

威懾執法

喬治梅森大學政策與政府學教授瓜達盧佩·科雷亞-卡布雷拉(Guadalupe Correa-Cabrera)表示,在過去的三十年裡,美國曾多次以不同方式試圖勸阻移民不要尋求庇護。

她說,但它們不起作用。移民還是來了。

科雷亞-卡布雷拉說,威懾導致越來越多人利用人口販運分子或走危險的移民路線前來美國。

她說,第42條、移民保護協議(Migrant Protection Protocols)、限額(metering)和拒絕庇護(asylum turnbacks)等限制性政策,多年以來被用來“在許多人迫切希望離開家園並進入美國時管理邊境”。

她提到1994年的“看門人行動”(Operation Gatekeeper)和“堅守陣地行動”(Operation Hold the Line)標誌著鞏固“通過拘留進行預防”戰略的關鍵時刻。

科雷亞-卡布雷拉說,隨著邊境政策越來越嚴格以及邊境巡邏人員的數量增加,家人永久離散,未經授權的過境變得更加困難。

然而,她說,移民依然不斷湧向邊境。這一旅途也變得更加致命。

科雷亞-卡布雷拉說,在1990年代初期,克林頓政府修建了隔離牆,將最安全、有時也是最容易過境的地點隔離開來,迫使移民前往更困難和偏遠的地區。

根據美國邊境巡邏隊的數據,自1998年以來,美墨邊境有超過8千名移民死亡。移民倡導者說這個數字被低估了。

“我們正在做的只是讓那些越來越狡猾的可怕的組織收益,”科雷亞-卡布雷拉說。“(他們)利用技術和社交媒體。對他們來說,利用社交媒體來運送移民、與他們聯繫並保持匿名是更容易和更便宜的。”

數十年的威懾

隨著威懾政策成為常態,在入境口岸之間被遣返和逮捕的移民人數有所增加。

2014年奧巴馬政府期間,著越來越多的移民抵達南部邊境,對家庭的拘留大幅增加。尋求庇護者在移民案件審理期間被拘留,不得保釋。最終,一名聯邦法官裁定這些措施是非法的。

特朗普政府高度依賴威懾,實行分離家庭、起訴父母的零容忍政策。

2019年,特朗普政府實施了移民保護協議,迫使數以萬計的尋求庇護者在美墨邊境沿線的危險城市等待美國的開庭日期。在疫情期間,政府使用“第42條”將越境進入美國的移民驅逐回墨西哥,導致過境的單身成年人驟增。

拜登行政當局和在聯邦法院面臨的挑戰

拜登行政當局的新庇護規定生效後不久,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和其他移民團體提起訴訟,挑戰這些限制性庇護政策。預計要到7月下旬才會舉行聽證。

與此同時,佛羅里達州的一名聯邦法官發布了一項臨時禁令,阻止拜登行政當局在等待移民聽證會期間將移民釋放到美國。

儘管國土安全部表示,自第42條結束以來,美墨邊境每日遣返或逮捕的移民人數仍然很低,但該裁決引發了對已經不堪重負的邊境巡邏移民設施過度擁擠的擔憂。

預計拜登行政當局的官員會將此案上訴至第11巡迴上訴法院。

來自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全球移民中心的歐文說,雖然在聯邦法院的挑戰正在展開,但移民卻陷入了困境。

歐文說:“真正的解決辦法是製定一個更有效的程序來處理看起來真正有可能獲得庇護的移民的申請。......國會需要審查(美國移民法)......使之對國家和需要避難的人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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