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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間諜案台裔海軍少校林介良達成認罪協議


美國海軍少校林介良
美國海軍少校林介良

被美國海軍指涉間諜案的台灣出生的美國海軍少校林介良,星期四在美國維吉尼亞州諾福克(Norfolk)海軍基地軍事法庭與軍方達成認罪協議,但他只就不當處理機密資料及違規行為認罪,而不是較嚴重的間諜罪。

《海軍時報》報導,依據認罪協議,林介良的間諜罪被撤銷。他的辯護律師揚納爾(Larry Youngner)對主持庭審的美軍艦隊司令部司令戴維森(Phillip Davidson)上將同意接受認罪協議表示感謝。

報導援引楊格納的聲明說,“正如我曾在2015年說過,林介良從來不曾刺探美國。”他說,林介良熱愛美國,他個人最大的成就是成為美國公民,並且在海軍服役超過17年”。

報導指出,在長達5小時的公開庭審中, 林介良承認,未據實通報與台灣軍方人士及與台灣政府有聯繫人士的接觸,其中包括他在塔夫茨大學認識、目前在民進黨駐美代表處工作的陳怡潔(Janis Chen)。

林介良 說,他與陳怡潔通過電郵分享美國在亞太地區的作業計劃,那些計劃大概已過時四年,陳怡潔也經常電郵他一些公開信息的文章,尋求他對這些文章的意見。

根據記錄,陳怡潔向美國政府登記的是外國政府、現為執政的民進黨在美國的代理人(foreign agent)。

美國之音就林介良案詢問陳怡潔,她以書面答覆說,她與“林姓軍官”的認識和通訊開始於她任職民進黨駐美代表處之前多年,在她任職民進黨一年後(2014年初)已經停止。

陳怡潔說,她與林姓軍官討論的軍事議題“都是網路與報章上的公開資訊。民進黨對這些討論並無所悉,更未有任何指示。”她還強調,自己“從未意圖向任何人掘取機敏資訊,對林姓軍官主動提供的訊息性質,亦不曾認為其涉及機敏情資。”

林介良 在法庭上就他認罪的指控提出解釋,包括做出不實聲明、不當處理機密國防信息、未據實通報與外國代理人接觸、未據 實通報與假扮台灣外交部僱員,而實際上是聯邦調查局臥底幹員的接觸、未據實通報與一名在夏威夷檀香山從事按摩工作的女性中國公民的關係,以及未據實通報與 一名在中國的女性監獄看守的網上交流。

40歲的林介良是在2015年9月準備從夏威夷的檀香山機場前往上海,與這名在網路上認識的女性監獄看守見面時被逮捕。

林介良的量刑將於6月初的審判聽證會中宣判,他最高可被判36年,不過報導說,他應該不至於被判這麼長的刑期,因為他的律師在同意認罪協商前大概已經有概念他會被判刑多久。

美國海軍去年指控林介良為外國政府從事間諜活動,外國政府有可能是台灣,有可能是中國,或兩者都是。

出生於台灣的林介良14歲與家人移民到美國,1999年在成為美國公民一年後加入海軍,具備美國海軍EP-3E白羊II型偵察機信號情報訓練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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