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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質疑 浦志強因網上文章陷“微博獄”


香港示威者要求北京釋放浦志強(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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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質疑 浦志強因網上文章陷“微博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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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些薄熙來、王立軍主政時期主要因網絡言論而被勞教的公民,星期二發表公開信,呼籲關注近期被當局以兩項罪名移交法院起訴的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反對因微博言論對浦志強進行文字獄迫害。此外,中國敢言法學家賀衛方近日也為浦志強吶喊,呼籲當局不要製造言論自由的新冤獄。

10位重慶薄王時期因言勞教者,其中包括2011年因網上轉發“負面信息”被勞教的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5月19日在公開信中表示,對浦志強律師因微博言論被提起公訴,感到震驚和不安。

公開信說,作為底層的個體,他/她們曾因言獲罪或遭遇公權碾壓,而浦志強律師施以援手,代表他們與權力對薄公堂,讓他們得以撤銷案底,恢復名譽,回歸社會。但在鉗製言論自由的勞教制度被廢除,政府宣傳依法治國的今天,浦志強律師卻因微博言論被關押一年多後起訴,讓他們無法理解,難以接受。

公開信呼籲關注浦志強律師的人,轉發有關浦志強律師的微博,抵制文字獄對浦志強律師的迫害。

曾參與六四民運的浦志強,去年5月4日因參加一個紀念六四25周年的私人研討會,被警方帶走,幾天後以涉嫌“尋滋罪”刑拘,6月13日以“尋滋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逮捕,後被加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罪名。

今年5月15日,當局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滋罪”起訴浦志強,主要證據是他從2011年7月到2014年5月所發的28條微博,內容是談論不同的議題。

浦志強因代理任建宇、上訪媽媽唐慧等多起曾引發全國轟動的勞教案,引發社會對勞教的反思,推動當局在2013年最終廢止從1957年開始的勞教制度。而浦志強也被中國新聞周刊評選為2013年法治人物。
因言被勞教的重慶前大學生村官任建宇星期三對美國之音表示,當局查浦志強律師缺乏證據,就把他發表的微博作為證據,明顯是因言問罪,他們要站出來為浦志強律師發聲。

他說:“我們就是希望外界能夠幫助浦志強律師,因為這是一個因言興罪。就是查了一年多,甚麼也沒查到,就是對浦志強律師因言獲罪,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

重慶的石寶瑩也是公開信聯署人之一,她因上高二的養女2010年離奇死亡但不接受警方定論而在網上發布消息或張貼懸賞線索信息而被勞教。與石寶瑩涉及同案被勞教的還有她的另外4位朋友。石寶瑩星期三對美國之音表示,她/他們都受到了浦志強律師的無償法律救助,討回公道,因此也要為他呼籲自由。

她說:“回歸他的自由,他本來就是個好人,太怨了。浦律師太怨了,浦律師是個好人,他是無償地幫助我們,感激他。有言論也不敢聲,有話也不敢說,甚麼都不敢說,人民還有自由沒有?”

此外,幾個網站上星期二出現中國敢言法學家“賀衛方連日為浦志強呼籲、吶喊”的文章。文章中說,“一個人,對於發生民族衝突,直言批評本民族主導政府的某些決策,為那些少數民族說話,事實上他就是在為弱勢族群說話,有利於族群關係的和諧。相反,如果他口口聲聲地為政府辯護,那就是讓民族之間的隔閡愈發加深。這個道理顯而易見。所以打壓這樣的人,才是煽動民族分裂的行為!”

文章還說,“依法治國在刑法上最基本的要求是區別罪與非罪。過去幾年,最高司法機關不斷強調堅決杜絕冤假錯案,也在糾正冤案方面作出了相當努力。如今,司法又面臨一個大考驗:對於國家政策提出批評,哪怕是措辭激烈的批評,也是言論自由的體現。我們不可一邊糾正錯案,一邊製造新的冤獄!”

記者星期三一直無法聯繫上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賀衛方教授。不過,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表示,如果當局執意要給浦志強治罪,講任何道理和法律都是沒有用的。

他說:“他要從言論上給你治罪,你怎麼說。你說你的言論是建設性的溫和的,他說你不是,是煽動性的。我辦過的伊力哈木的案件,我就深有體會呀。這種你只能說,要這樣強判你,就可能不會給你考慮到說你的言論是建設性的或者還是慎重性的。”

另外,浦志強律師的外甥女、最初的浦案辯護律師之一的屈振紅,5月18日晚被取保候審獲釋,引發外界關注和祝福。不過,新浪第二天便刪除了大量祝福和討論的微博,並將“屈振紅”三字設為敏感詞。

屈振紅律師去年5月被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拘,與浦志強案相關。律師分析表示,屈振紅只是被取保,不等於案件了結,仍有可能遭到法院起訴。但是,屈振紅取保候審對於浦志強律師來說,從精神和心理上都是一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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