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鏈接

突發新聞

法律窗口:網路威脅言論受憲法保護嗎?


起訴方賓州居民安東尼•埃洛尼斯 Photo credit: Courtesy Stephanie Madden
起訴方賓州居民安東尼•埃洛尼斯 Photo credit: Courtesy Stephanie Madden
法律窗口:網路威脅言論受憲法保護嗎?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07:31 0:00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就一起經由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上訴的案子聽取了口頭辯論,引起美國媒體的廣泛關注。案子的起訴方是賓夕法尼亞州居民安東尼•埃洛尼斯(Anthony Elonis),被起訴方是美國政府。

案子的起因是,2010年,埃洛尼斯在妻子帶著孩子離開他以及他本人被公司解雇之後,多次在臉書上對他的妻子和原來的同事進行暴力威脅,他甚至揚言要開槍襲擊一所小學以及調查這一事件的聯邦調查局人員。

*賓州威脅言論一案的來龍去脈*

例如他在一個針對他妻子的張貼中寫道:“有一種方法愛你,但是有一千種方法殺死你。若不讓你碎屍萬段,血流成河,我就死不瞑目。” 不過,他使用的言語大多取自美國饒舌歌手阿姆的歌詞。據悉,阿姆在歌中經常使用暴力語言,有些直指他的前妻。他迄今獲得了13次格林美獎。

最初,賓夕法尼亞州一個地方法院發出了免受虐待保護令,禁止埃洛尼斯接近他的妻子。之後,位於賓夕西法尼亞州的聯邦地區法院以及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先後作出 了對他不利的判決,判處他將近4年有期徒刑。但是,埃洛尼斯不服,反過來把政府告上了法庭,而且一路告上聯邦最高法院。

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先例,觀點性言論一般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因此人們可以暢所欲言,而不必擔心會受到起訴。但是,淫穢的表達,不顧 事實真相的惡意譭謗以及有可能立即挑起暴力的言論不在法律的保護範疇。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有關社交媒體上威脅言論的案子還屬首次。在埃洛尼斯一案中,它具體 要解決的問題是,在判斷某一言論是否構成真正威脅時應該採用什麼標準?是否應該把發表威脅言論的人的動機考慮在內?

*起訴方堅持把言論者動機考慮在內*

維吉尼亞州里士滿大學研究饒舌音樂的艾裡克•尼爾森(Erik Nielson)教授作為非訴訟方,向聯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陳述書。他在陳述書中主張法庭在審理這個案子時把埃洛尼斯的主觀動機考慮在內。

“法庭在判定埃洛尼斯發表威脅言論之前,不僅要考慮感覺受到威脅的人的反應,也要考慮發表這個言論者的動機。在埃洛尼斯一案中,各種跡象表明,埃洛尼斯發表的言論並不是當真的,它只是一種創造性的表達而已。”

“美國民權聯盟”言論、隱私和技術專案的專職律師李•羅蘭德(Lee Rowland) 代表該組織也向聯邦最高法院遞交了法庭之友陳述書。羅蘭德指出,某一言論只有在有意並且造成實際傷害的情況下才構成刑事犯罪。

她說:“美國憲法和法庭維護言論自由權,儘管有些言論有可能冒犯他人或使人不悅。這種堅決捍衛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理念產生了粗魯的,有時甚至是尖刻或冒犯性的言論,但是,這是美國法律框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埃洛尼斯的律師約翰•埃爾伍德(John Elwood)也指出,如果因為某人的言語疏忽就讓其承擔刑事責任,這種做法與美國維護言論自由的原則背道而馳。

“如果不考慮說話者本人的動機,而只是因為他沒有料到自己的講話會讓他人看成構成了威脅,就讓此人承擔刑事犯罪責任,那麼,從此,人們就會噤若寒蟬,而不敢發表言論了。我們不能依據這樣的標準判處某人刑事犯罪。”

*支援政府一方的組織向法庭據理力爭*

但 是,支援政府一方的人士反對以一個人的主觀動機作為評判他發表的言論是否構成真正威脅的標準。西雅圖律師貝基•羅(Becky Roe)指出,全美大多數州在判定什麼是真正威脅的言論時採用的是普通正常人的檢驗標準,通俗地說就是,一個普通正常人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貝基•羅認 為,很顯然,他們都會認同,埃洛尼斯的言論的確構成了真正威脅。

她說:“埃洛尼斯在聯邦最高法院提出,檢控官必須證明他的動機就 是要威嚇他的前妻和聯邦調查局人員而且給他們造成傷害。但是,美國大多數州在對待這類案子的 審訊中判決指出,確定某個言論是否構成真正威脅,要看一個普通正常人根據發表言論時的事實和情況是如何看待這個言論的。”

“全美制止家暴網”負責公共政策的副主席保莉特•沙利文•摩爾(Paulette Sullivan Moore)從家暴受害人的角度談了什麼是真正的威脅。

“對 受害人來說,真正構成威脅的言論導致他們搬家,我們在法庭之友陳述書中提到,有一位婦女18個月中搬了9次家。真正構成威脅的言論還迫使受害人辭去工作, 從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有一名受害人不得不搬到2000英里之外的地方。還有的受害人因此改名換姓或者乾脆放棄使用社交媒體的權利,否則虐待方就會設法傳 遞資訊給他們。這正是埃洛尼斯所做的。”

據律師介紹,埃洛尼斯已經服完刑期,目前正處於3年監控釋放階段,在這期間,他必須向警官定期通 報自己的情況,只要不觸犯法律,他的刑罰就徹底結束。聯邦最 高法院接下來如何判決引起廣泛的期待,一些專家指出,法庭的判決不僅對社交媒體時代的言論自由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也會對饒舌音樂者產生現實的影響,因為 他們的歌詞在法庭上用作對他們不利的證據。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