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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台軍售程序


第一階段
會前準備:台灣不同軍種提出需求,由台灣國防部決定對美國提出5至15個正式採購武器項目。採購單包括硬件、技術援助與專業軍事教育課程,一般在年底時提出。

第二階段
在台灣舉行之工作階層會談:在下1年開始時,由美國在台協會組織幾個主要由五角大樓人員組成的小型團隊赴台收集信息,與台灣軍方討論武器需求之細節。訪問後美國國防部國際安全事務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 of Defense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ISA)決定五角大樓之立場,國務院與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另外決定各自關於台灣武器需求之立場。不同機構依其自身不同優先順序進行考量,考量因素包括:

--對區域穩定之影響
--台海軍事平衡(包括中國對台威脅與台灣議題和平解決之前景評估)
--美中關係
--美國技術轉移政策
--武器的攻擊與防禦性能
--武器總價值:“桶量”(依據美中簽署之八一七公報,美國售台武器總價值逐年降低,這個年度總額限制被稱為“桶量(bucket)”)

第三階段
美國政府各部門不同意見之解決:每年3至4月,美國決策者從國防部主管政策次長、國務院主管軍控及國際安全事務次卿和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的層級來協調對售台武器之不同意見,如果無法取得共識,協調層級將升高,由各部門最高級別官員決定。

第四階段
年度會談:一般於每年4月舉行。美方由美國在台協會與國防部出面告知台灣最終決定之武器項目。台灣軍方組成的訪問團一般在美停留數天,除了1天正式會議外,其他行程包括聯誼活動,到華盛頓以外地區參觀美國軍事基地、探視接受F-16訓練課程之台灣飛行員或參觀可能採購武器項目之現場示範。

(資料來源: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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