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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窗口:境外NGOs在華前景堪憂


原《南方周末》專欄評論員、台灣國立政治大學訪問學者陳敏
原《南方周末》專欄評論員、台灣國立政治大學訪問學者陳敏
法律窗口:境外NGOs在華前景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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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 - 今年5月,中國政府公佈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草案的同時,俄羅斯當局也頒佈法律,嚴格限制境外NGO在本國的活動,大有一種齊頭併進的感覺。此外,中國政府建議確立公安部,而非民政部為登記機關,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和擔憂。

俄中先後立法管控境外NGO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5月5日公佈《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並公開徵求各界的意見。該草案旨在加強對境外NGO資金來源和使用的管理。其後,俄羅斯總統普京在5月24日頒佈法律,將對俄羅斯的憲法秩序或國防及安全構成危險的境外NGO視為“不受歡迎”的組織。

從立法的時間順序來看,似乎中國走在了前面,實際上,普京總統2012年就簽署了《非政府組織法》,將接受外國資金並從事政治活動的NGO定為“外國代理人”,並且通過司法部下令法庭關閉、暫停和處罰一些NGO。

顯而易見,中國一直密切關注俄羅斯在這方面的動態並且亦步亦趨地跟隨。中國國際戰略學會高級顧問、中國駐俄羅斯前國防武官王海運少將撰文指出,有必要學習俄羅斯,制定“外國代理人法”,堵塞外部勢力滲透的各種渠道,消除“顏色革命”的危險。眾所週知,20世紀的“顏色革命”被認為導致前蘇聯解體。一位署名甄賈的作者也在左派網站“烏有之鄉”上呼應說:“俄羅斯對非政府組織的嚴肅對待與處理,對我國是有益的啟發。”

中國專家呼籲學習俄羅斯經驗

原《南方周末》專欄評論員、台灣國立政治大學訪問學者陳敏,筆名笑蜀認為,很明顯,中國對待境外NGO的做法照搬了俄羅斯的經驗。

他說:“從文本來看,從時間的先後來看,以及從中國的一些御用學者發表的一些文章及評論來看,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繫是非常清楚的。毫無疑問,它(中國)在內容上完全借鑒了俄羅斯的一整套做法。”

中國人權律師、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滕彪認為,中國與俄羅斯一樣正在朝著權力日益集中以及更加嚴厲打壓公民社會和民間抗爭的方向發展。

他說:“中共特別害怕‘顏色革命’、和平演變在中國發生。從80年代、90年代一直到現在,這種恐懼,這種警惕一直都在,尤其是有互聯網之後,西方的影響越來越大,越來越容易,當局的這種危機感就更加明顯了。”

但是,也有一些專家提出,那種認為中國政府推出這個法律是出於對“顏色革命”的擔憂的說法,是在誇大敵情。他們認為,真正原因是下級部門的利益在作怪,它們故意誇大敵情,以便敲詐國家財政,伸手向國家要錢。

立法草案的關鍵爭議點在哪里?

境外NGO自從80年代進入中國以來,雖然註冊登記機關一直是民政部門,但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因此,這次公佈的立法草案可以說是中國第一部針對境外NGO的專項法律,該法律最引起爭議以及國際社會關注的一點就在於,它把過去由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權力轉交給了公安部門。

陳敏認為,中國政府這樣做的目的是動用國家專政機器,壓制近年來在中國蓬勃發展的維權運動和新興的公民運動。

陳敏說:“對於任何民間獨立力量的發展,獨立組織的發展,它不一定是要反共的,不一定要是反政府的,只要是獨立的,政府控制不了的,它都不信任,都把它當作潛在的敵人,因此就要用一個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甚麼辦法呢?管起來!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嚴防死守,消滅於萌芽狀態。”

設在倫敦的慈善組織“中外對話”(China Dialogue)的創辦人伊莎貝爾希爾頓(Isabel Hilton)指出,這個立法草案反映出中共對其自身的政治前途以及它對中國各項權力的管控極度不自信。

她說:“我認為,很多人以為,中國政治制度的參與度會越來越高,經濟發展的需求以及21世紀社會的需求會加大政府的問責力度,促使訊息更加公開化,同時擴大社會機構運作的自由空間。但是,這些都因此受到壓制。”

境外NGO組織在中國前景堪憂

伊莎貝爾希爾頓對中國公民運動和境外NGO在華的未來前景表示擔憂。

她說:“將境外NGO全盤置於安全機構的控制之下,向國際慈善組織以及國際捐助方發出了一個不寒而栗的訊息。當一個將偵查中國安全威脅作為其主要任務的機構對你進行監督時,你很難有一種賓至如歸的感覺。”

據中國國內公佈的數據,目前在中國的境外NGO大約1,000個,加之短期合作項目,總數在6,000個左右,資金流入估計數億美元。多年來,在教育、環保、衛生以及扶貧等眾多領域,與中國的公益組織進行了有建設性的合作和交流,同時為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的幫助。

一些專家擔心,在中國民間公益的經驗、資源和管理能力均非常有限並遠遠落後於世界發達國家的情況下,該立法草案有可能就此關閉中國民間公益組織與境外NGO合作的大門,導致的結局就是,中國政府只好通過定向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豢養一批所謂的民間公益組織,使它們變成政府的附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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