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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訊記者稱因維權報道坐牢四年


孫林照片
孫林照片

海外博訊新聞網駐南京記者孫林﹐在入獄四年於上月底獲釋後稱﹐他的案子是個“天大冤案”。他相信﹐他獲牢獄之災是因為他寫了許多維權報道。

*孫林﹕天大的冤案*

以孑木為筆名的孫林﹐2007年5月被捕﹐同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罪名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持有槍枝”。

上月29日﹐身陷囹圄四年的孫林終於重見天日。他在獲釋後告訴美國之音﹐他是無罪的。

孫林說﹕“就是一個天大的冤案,它既沒有證據、也沒有事實。”

*擾亂秩序還是協助拆遷﹖*

所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是指2004年的一場民事糾紛。當時﹐孫林受園林實業公司委託﹐協助拆除該公司所有的一個花卉市場的大棚。起訴書指控孫林等人的行為使租用大棚的經營戶無法繼續營業﹐並使部份經營戶蒙受經濟損失。

孫林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拆遷當天﹐多數經營戶的租賃合同已經到期﹐無權繼續經營﹐只有少數人拒絕搬遷﹐而且拆遷並未造成嚴重後果。

*持有槍枝還是“欲加之罪”﹖*

至於“非法持有槍枝”罪﹐孫林既未承認其持有過槍枝﹐也不承認曾經贈送給他人槍枝。警方也無法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因此﹐律師對他進行了無罪辯護。

孫林堅持認為﹐當局的指控完全是“欲加之罪”﹐真實原因是﹐他作為博訊記者﹐對腐敗現象和違反人權的行為進行了如實報道。

孫林說﹕“我對腐敗現象揭露得過多了,觸到了利益集團的某個人,造成了他憎恨。”

*莫少平﹕負面報道令當局惱火*

據他介紹﹐公安人員曾明確告訴他﹐對他的處理與他在海外博訊網上發表的維權報道有關﹐並要求他不要繼續從事此類工作﹐遭到他的拒絕。了解內情的人透露﹐甚至在服刑期間﹐有關當局還表示﹐如果他保證不繼續進行維權報道﹐可以讓他提前出獄﹐同樣被他拒絕。

莫少平律師說﹐孫林的案子確實有許多案外因素影響。他說L“他是作為博訊的記者﹐經常報導國內的一些負面的消息,當局非常惱火﹐有過幾次交涉。高院說不要再去報導了,就可以不追究他這個責任。孫林他不幹。這樣當局採取了一些,‘我得找你的毛病’,千方百計地把他扣上一個罪名來去弄。”

*莫少平﹕比較敏感 很難翻案*

孫林說﹐剛一出獄﹐他就打算去法院申述。但是﹐由於他妻子受到的壓力太大﹐非要跟他鬧離婚﹐所以暫時拖了下來。

莫少平律師表示﹐孫林可以按法律程序進行申述﹐但是翻案的前景並不樂觀。他說﹕“它確實是一個比較敏感的案子。他真正把它翻過來,我認為是難度非常大的。”

中國目前正處於社會矛盾尖銳時期﹐當局對於新聞報道有較嚴格的控制﹐最近剛剛關閉了一批維權類網站﹐中國公民給外國媒體發報道更是官方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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