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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大過失致死訴訟被駁回



南加州大學兩名中國留學生去年四月在校區外被槍殺,被害人的父母控告校方過失致死一案,星期五被洛杉磯高等法院駁回,原告律師表示將上訴。

南加州大學電機工程專業的中國研究生瞿銘和吳穎,去年四月十一日凌晨在校區外的住宅區被槍殺,當時大雨傾盆,兩人坐在瞿銘停在路邊的汽車里。去年五月,兩被害人的父母委托律師紐曼向洛杉磯高等法庭提出控訴。訴狀指出,南加大的網頁宣揚該校是美國大學和學院當中最安全的學校之一,擁有美國最全面、主動的校區和社區保安項目。不過南加大沒有在學生被殺的地點提供巡邏,校區位於犯罪率很高的地區,不實的網頁說法誤導他們以為南加大很安全,因此要求南加大賠償 。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邁克爾在星期五裁定本案缺乏充分的法律根據,因此予以駁回。他說,本案因果關系的舉證是原告難以超越的障礙。槍殺案和南加大在互聯網上有關該校保護學生安全的聲明沒有關係。

*原告律師聲稱將上訴*

洛杉磯的律師紐曼受被害人瞿銘和吳穎的父母委托提出控訴。紐曼表示,他將繼續上訴。他表示,被害人父母擔心的是還有別的外國學生會因為南加大的誤導而中圈套。他說,本案關系的是海外中國學生的性命,而不是對兩個被害學生的賠償。他還指出,如果南加大同意改變在因特網上的所說“南加大的公共安全人員一天24小時在校區和臨近地區執法”的說辭,原告有可能撤回訴訟。

*南加大律師稱網頁說法無誤*

代表南加大的律師楊黃金玉表示,南加大的網頁文字沒有改變,因為內容是正確的。她指出,案發現場也不在南加大的校區內。

南加大的律師表示,兩名學生死於罪犯之手事屬悲劇,然而南加大不是原告發泄悲痛的適當對象。他們的法庭文件指出,本案的訴訟不在尋求公平的評估罪責,而是獲取最大的金錢利益。原告律師未能舉證證明校方應該為跟學校無關的人在校外的罪行負責。

*落網兇嫌面臨謀殺指控*

根據警方調查,兇嫌是20歲的巴尼斯和博爾登,他們可能是行搶不成而開槍殺人,兩人都被控謀殺,如果定罪,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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