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加緊對金融業管制的大環境下,中國央行一名前高級官員因受賄、洩露國家機密和內線交易罪被判處16年6個月監禁。
中國媒體財新網週四(12月28日)援引中國最高檢察院的消息稱,2002年至2020年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國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獲取機密信息,以換取價值2,100萬元(約296萬美元)的非法報酬。
此外,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孫國峰還獲得上海上市公司併購計劃的內幕信息,並通過非法交易這些信息賺取了1100多萬元人民幣,財新網補充道。
孫國峰一案的調查始於2022年,當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起反貪腐運動,旨在清除金融領域的貪腐官員。
據財新網報道,孫國峰被罰款1,310萬元。
在營業時間之外,記者無法立即聯繫到中國人民銀行(PBOC)置評,路透社也無法聯繫到孫國峰置評。
之前,央行的另一名高級官員範一飛因涉嫌收賄於6月被捕。
上個月,國營的中信銀行(China Citic Bank)原行長孫德順因非法收受價值超過1.3億美元的資產被判處無期徒刑。
同樣在11月,中國最大的國營商業銀行之一-中國工商銀行(ICBC)原副總裁張紅力因涉嫌嚴重違法亂紀目前正接受反腐敗調查。
10月,中國國營金融巨頭光大集團(Everbright Group)前老闆李小鵬因涉嫌收賄罪被捕。
對於習近平發起的反腐敗運動,他的支持者認為,這項運動促進了清廉治理,但是,批評者則反駁說,其目的是要藉此清洗政治對手。
(本文依據了路透社和法新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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