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國會週六(4月27日)通過《反賣淫和同性戀法》,將同性戀定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15年徒刑。 人權組織譴責此舉是「對人權的攻擊」。 美國國務院立即聲明譴責該項立法。
在什葉派穆斯林政黨的支持下,這項對1988年《反賣淫法》的修正案在星期六通過。
修正案允許法院判處同性戀行為者10至15年監禁,「宣揚促進同性戀」的最低刑期為7年。
法案將「基於個人願望和傾向的生理性別改變」定為犯罪,實施手術的跨性別者和醫生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還對「故意表現得像女性的男性」施以1到3年監禁 的懲罰。
修正案並規定「換妻」行為可處以10至15年的監禁。
此前,曾有草案提出對同性戀處以死刑,活動人士稱之為一種危險的侵權升級,草案在美歐的強烈反對下作出了修改。
同性戀在伊拉克的保守社會中是禁忌。 伊拉克的同性戀者和跨性別者一直面臨頻繁的攻擊和歧視,然而,先前並沒有明確懲罰同性關係的法律。
去年,伊拉克主要政黨加大了對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權利的批評力度,保守的穆斯林派系在抗議活動中經常焚燒彩虹旗。
國際特赦組織伊拉克問題研究員拉扎·薩利希(Razaw Salihy)表示:“伊拉克的LGBTI群體多年來遭受歧視和暴力,施暴者卻完全不受懲罰,如今等於讓這樣的歧視和暴力合法化。”
薩利希說:“這項關於LGBTI權益的修正案,不僅侵犯基本人權,也讓那些生活已受到威脅的伊拉克人陷入險境。”
提出修正案的議員雷德·馬利基(Raed al-Maliki)告訴法新社,“該法律是預防措施,旨在保護社會免受此類行為的侵害。”
他說,新修正案已被推遲到伊拉克總理穆罕默德·什葉派·蘇達尼(Mohammed Shia al-Sudani)本月稍早訪問美國後才開始實行。
馬利基說,美國和歐盟反對這項法律,「我們不想影響這次訪問」。 他強調這是內部事務,“我們不接受任何對伊拉克事務的干涉。”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Matthew Miller)星期六表示,美國國務院對這項立法“深表關切”,這項法律威脅到伊拉克社會中處境最危險的一群人。 這項立法可被用來阻礙言論和表達自由,限制非政府組織的運作,國際商界已表示這種歧視將損害伊拉克的商業和經濟成長。
「這項立法破壞了伊拉克政府的政治和經濟改革努力,」米勒說。
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RW)和非政府組織IraQueer在2022年的報告,伊拉克的性少數群體被迫生活在陰影之中,經常成為「綁架、強暴、酷刑和謀殺」的目標,且加害 者不受懲罰。
人權觀察(HRW)的伊拉克研究員薩拉·桑巴爾(Sarah Sanbar)批評說,新法律“是個可怕的發展,是對人權的攻擊。”
她說:“伊拉克選擇將歧視行為合法化,而不是專注於制定對伊拉克人民有利的法律,例如家庭暴力法或兒童保護法。”
(此文依據了法新社和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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