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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團體聯署關注中國人權律師江天勇獲釋後“自由”


維權律師江天勇。 (網絡圖片)
維權律師江天勇。 (網絡圖片)

港台及世界各地34個人權和法律團體以及政黨,星期一發表“關注江天勇安全獲釋聯署聲明”,對遭當局以“煽顛罪”判刑兩年的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2月28日獲釋及獲釋後的待遇能否合乎法律及國際人權標準,表達深切關注。

聯署信促請中國當局在江天勇獲釋後還他自由,遵守憲法第37條對人身自由的保障,確保不再軟禁,監視或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並呼籲尊重江天勇的出入境自由,准許他與妻女團聚;尊重江天勇及家人意願,讓江天勇回到北京的家;不再騷擾或逼害江天勇的家人。

江天勇律師2004年開始執業,代理大量宗教自由、訪民維權及政治敏感案件,包括山東盲人法律維權人士陳光誠案、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案、2007年山西黑磚窯奴工案,以及法輪功案等。2015年709大抓捕律師事件發生後,擔負起營救、關注和救助709律師及家屬的維權和協調工作。

江天勇2016年11月在前往湖南探望被扣押人權律師的家屬後被失踪,2017年6月被“煽顛”批捕,8月被庭審,11月被判刑二年。多個國際人權組織曾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江天勇。

江天勇被抓後,他的家人不斷受到官方的恐嚇和騷擾。江天勇本人則在被押期間,遭強逼服用不明藥物,造成記憶力嚴重下降,身體腫脹,動作遲緩,渾身無力。

海外媒體曾廣泛報導,許多被當局關押在看守所的709抓捕案的律師、維權和民主人士,在獲釋後都證實,曾被迫服用不明藥物,導致身體明顯受損。

聯署關注江天勇的團體包括香港支聯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台灣人權促進會、墨西哥律師協會、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日內瓦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萊特納國際法暨正義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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