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週四放寬了美國人投票時穿著的限制,打破了美國明尼蘇達州禁止選民穿著印有候選人姓名或黨派名稱的服裝進入投票站的規定。
言論自由佔上風,美國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結果推翻了明尼蘇達州禁止穿著有明顯政治觀點的服裝進入投票站的規定。明尼蘇達州表示,這項法律是為了保証投票站的秩序,並避免支持不同黨派的選民之間的恐嚇。
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說,雖然明尼薩達州的意圖“是值得尊重的,但是該州並沒有提供支持這個意圖的法律支持”。
美國另外九個州也有與明尼蘇達州類似的法律。最高法院將把此案退回到下一級法院審理,讓他們考慮怎樣的限制是合理的。
明尼蘇達州的法案起源於2010年的一次事件,一名選民穿著支持茶黨運動的T恤衫走進投票站,T恤上寫著“不要踐踏我”,他還佩戴著一個徽章,上面寫著“指認我吧”!
這名男子被允許投票,但他後來提起訴訟,要求推翻這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