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兩名維權牧民被判刑

  • 美國之音

內蒙古維權人士朝格吉拉(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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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兩名維權牧民被判刑

據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提供的消息,內蒙古兩名牧民因維權被當地法院判刑,在當地牧民中引發強烈不滿。

這兩名維權人士都是當地牧民。總部位於紐約州的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9日公佈的當地法院判決文件顯示,朝格吉拉(Tsogjil)和哈斯朝魯(Haschuluu)6月5日被內蒙古自治區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判處尋釁滋事罪成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4個月。

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說,朝格吉拉與哈斯朝魯兩人所謂的罪名是組織當地牧民抗議政府非法佔用他們的牧地。該組織援引當地作家斯琴巴特爾(O. Sechenbaatar)的話說,“他們所做的僅僅是就當地政府的非法佔地行為提出合法申訴,並發動抗議,呼籲當地公安局釋放被拘留的牧民和包括我在內的活動人士”,“他們完全是無辜的”。

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6月5日的判決書。

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說,朝格吉拉“組織達日罕舒木的一些牧民就克什克騰旗人民政府欲對達里湖濕地圍封一事到達日罕舒木政府聚眾上訪,擾亂到達日罕舒木政府正常工作秩序”,“並拍攝含有不實言論的視頻上傳至多個地區的牧民微信群”。

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介紹,朝格吉拉長期以來積極維護當地牧民使用自己語言、牧場和水資源的權利,並在微信上創建並管理至少五個討論群,吸引至少2500名內蒙牧民參加。

信息中心主任恩和巴圖(Enghebatu Togochog)表示,中國當地政府徹底剝奪蒙古原住民使用先人土地和維持傳統生活方式的權利,在當地引發普遍的抗議和請願行為。他說,“政府非法土地挪用,資源開採產業對蒙古草原和總體自然環境的破壞,已經讓蒙古游牧社會瀕臨徹底瓦解,自身生存受到威脅,任何要求正義的人都會遭到肆意逮捕、法外拘留甚至長期監禁”。

恩和巴圖強調,蒙古牧民的抗議行動完全符合中國憲法和少數民族自治法等中國法律框架的規定,“我們呼籲中國政府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和中國憲法和法規,尊重蒙古牧民的基本人權和根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