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慰安婦賠償官司再逆轉 首爾高院裁決擁有對日裁判權

  • 美國之音

澳洲雪梨一所教堂內的一座韓國慰安婦塑像腳下擺放著一束鮮花。(2016年12月15日)

南韓一家上訴法院週四(11月23日)就二戰期間16名慰安婦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一案作出裁決,要求日本政府對她們作出賠償。這項裁決駁回了下級法院的一審結果。

日本在1910年至1945年期間在朝鮮半島實行殖民統治的歷史至今仍然是日韓雙方一個敏感的政治議題。當年被迫到日本戰時妓院工作的「慰安婦」有一些倖存者。她們要求東京向她們作出正式道歉並給予賠償。

多年來,在日佔期間發生的慰安婦問題和強迫勞工問題長期困擾著日本與南韓這兩個同為美國盟友之間的關係。但是,南韓總統尹錫悅在去年三月上任後為加強美日韓同盟共同應對中國威脅而決心走出歷史陰影,恢復南韓與日本的關係。

尹錫悅採取的一項重大行動就是放棄在慰安婦問題上對日本索賠,提出建立一個基金,由日本企業本著自願原則進行捐款。基金的捐款將全部用於賠償受害者。

這項行動使日韓關係走出了慰安婦索賠問題的困局,為兩國關係正常化創造了條件。今年上半年,尹錫悅和岸田文雄實現了互訪。八月份,兩人前往美國總統度假地戴維營與拜登總統一起舉行了三國峰會,將美日韓同盟關係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

這個慰安婦索賠案的16名受害者是在2016年提起訴訟的,她們要求日本政府給她們每人賠償兩億韓元(約15.5萬美元)的精神和身體傷害撫慰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021年以主權豁免為由駁回此案。主權豁免原則規定,主權國家無須服從外國的裁判權。

但是,首爾高等法院這次推翻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裁決,承認南韓法院擁有對作為被告的日本政府的裁判權。

上訴法院在聲明中說,「有理由認為,習慣國際法可以不承認非法行為的國家豁免權……無論這種行為是否屬於主權行為。」這家法院還表示,此案的原告居住在南韓,因此屬於韓國司法裁判權的範圍。法院將依據民法對這種「非法」行為尋求賠償。

日本方面的看法是,這類慰安婦賠償問題早在1965年兩國關係正常化條約中已經得到了永久性解決。雙方在2015年達成的一項協議中已經同意「不可逆轉地」終結了這場爭端。

日本外相上川陽子(Kamikawa Yoko)發表聲明說,南韓上訴法院的裁決違反了國際法和日韓兩國達成的協議,稱之為「極其令人遺憾,絕對不可接受」。

上川陽子說,「日本再次強烈敦促韓國立即採取適當措施糾正其違反國際法的做法。」

南韓外交部表示,將會仔細了解這項裁決的具體內容,但沒有發表評論。

涉及此案的一名95歲的女士對上訴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她含淚向法院的裁決表示感謝。路透社引用這名女士的話說:「我非常感激,真的非常感激。」她在離開法院的時候表示,希望能夠與其他已經去世的受害者一起分享這個消息。

(此文部分內容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