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最高法院解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吳心欣

圖為北京中國人民最高法院前抗議示威人士(資料圖片)

中國人民最高法院近日出臺了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一些條款﹐試圖全面規範中國法院審理這種行政案件中碰到的有關問題。觀察人士指出﹐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安撫民心的作用﹐但是﹐要真正實施起來卻非易事。

中國人民最高法院近日頒佈了《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共有13條條文,對於法院應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進行詳細規定,明確法院應該受理5類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其中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覆的案件”等。

《規定》是對2008年5月1號中國政府開始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法規的進一步解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普林斯頓大學中國問題學者程曉農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中國政府8月初發佈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的文件﹐提出“要求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公開”﹐緊接著最高法院又推出了這個《規定》﹐都是希望能夠安撫老百姓﹐讓老百姓覺得政府並沒有掩蓋各種老百姓想知道的信息。

不過﹐程曉農指出﹐從中國最近發生的兩件大事可以看到中國政府其實是在糊弄老百姓﹕一件是溫州動車事故﹐到現在為止中國政府也沒有打算公佈事實真相﹔第二件是大連的XP項目﹐目前當地政府確實成功地把老百姓哄回家了﹐但是中國政府緊接著對全國媒體和互聯網實行了極其嚴密的管治。

程曉農說﹕“所以從這裡看到的一個事實是﹐中國政府現在也知道﹐隱瞞信息是會激起民怨的﹐但是中國政府更害怕真的公開信息後會激起民眾強烈的不滿﹐所以他現在是在用一些連哄帶騙的辦法在糊弄老百姓。”

密西根大學法學院長期研究中國法律問題的學者郝山(Nicholas Howson)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指出﹐中國的政治體系讓高院的《規定》很難得到真正實施。

他說﹕“由於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地方政府機構的資助和介入等因素﹐中國司法系統無法得到真正獨立﹐因此就算最高法院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法律解釋或者法律解讀來幫助公民保護自身權益﹐但是地方法院可能也沒有辦法和地方政治勢力進行抗衡。”

郝山指出﹐《規定》的真正執行還面臨一個司法人員本身的素質的問題。

他說﹕“我們對每一級的每一個司法機構都存在同樣的疑問﹐他們是否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去理解一些非常複雜的案子。在中國﹐司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才剛剛開始在法律上得到很好的訓練﹐才剛剛對自己在一個文明社會中應該扮演的角色有初步的理解。”

普林斯頓大學中國問題學者程曉農表示﹐中國政府的信息公開是一個政治熱詞﹐但是在真正執行過程中卻是任重而道遠。他說“等到中國政府下定決心實行民主化了大概才能實現,也就是說它真的愿意接受或者說不得不接受民眾和媒體的監督的時候,才可能。現在這個階段就算中國老百姓願意相信中國政府要公開信息,大家也會不斷被現實把他們的期望打破的。”

程曉農指出﹐中國政府如果真的決心要公開信息﹐首先老百姓最想知道的是黨和國家領導人是如何產生的﹐是通過公開選舉還是黑箱作業產生的﹐很顯然﹐這種問題在中國是不容老百姓過問的。程曉農表示﹐類似《規定》這樣的法律解釋或者法律條文在現階段仍會是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