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商標爭端二審在廣東開庭

蘋果公司的iPad平板電腦。

中國法庭星期三聽取蘋果公司在iPad商標爭端上訴中的有關辯詞。有關蘋果公司備受歡迎的平板電腦產品的這宗訴訟引發高度關注。

預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將宣佈判決結果的日期。判決將決定蘋果公司和總部設在台灣的信息技術企業唯冠公司誰將擁有對中國境內銷售的產品使用iPad名稱的權利。

此案對雙方都事關重大﹐蘋果是世界上最具效益的公司之一﹐而唯冠這家一度強盛的計算機顯示器生產廠家現在瀕臨破產。

斯坦.艾布拉姆斯是一名居住在北京的律師﹐也是中央財經大學的外國投資和知識產權法教授。他說﹐雖然蘋果本可以更加謹慎從而避免訴訟﹐但唯冠也犯了一些錯誤。

從2001年到2004年﹐唯冠通過台灣唯冠在歐洲和其他六個市場註冊iPad商標。深圳唯冠在中國註冊了同一商標。

蘋果公司在準備推出iPad時﹐從唯冠購買了“全球”iPad商標﹐並認為此舉涵蓋了中國的iPad商標。

此後﹐唯冠提出不同解釋﹐深圳一家法院最近判定蘋果公司在中國不擁有iPad商標權。目前蘋果公司正就這一判決提出上訴。

唯冠還在其他兩個中國法院提出有關商標的侵權訴訟﹐並要求中國地方行政當局制止蘋果在中國銷售以及向中國出口其有關產品。

星期二﹐唯冠宣佈準備全部廢除2009年的商標協議﹐在美國控告蘋果欺詐。唯冠宣稱﹐蘋果在購買iPad全球商標權時沒有公開其身份﹐因此得以相對較低的價格出售其產品。

唯冠的律師星期三說﹐不排除以金錢補償方式達成和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