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婦女維權艱難

  • 帕登

這是一名阿富汗女囚(資料圖片)

國際間的一個維權組織﹑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剛剛出台的一份報告說﹐數以百計的阿富汗婦女如今仍然會因為所謂的“道德方面的犯罪行為”而被捕下獄﹐這些所謂的“道德方面的犯罪行為”包括逃婚﹑以及婚外戀﹐等等。

[人權觀察]的這份報告對西方支持的卡爾扎伊執掌下的阿富汗政府﹐尤其持批評態度﹐說卡爾扎伊執掌下的阿富汗政府在遵照國際人權法辦事方面﹐完全是失敗的。

[人權觀察]的負責人肯尼斯‧羅斯表示﹐自從塔利班倒台以後的這10年來﹐阿富汗的刑事司法系統在處理涉及到婦女的案子上時﹐幾乎沒有任何進步可言。

*婦女缺乏司法保障*

羅斯說﹕“阿富汗婦女至今還常常遇到被逼婚﹑被丈夫毆打﹑性騷擾等等情況﹐而且當她們想要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時候﹐司法系統很少有回應。”

[人權觀察]的這份報告說﹐在阿富汗的監獄當中﹐目前有將近400個婦女都是因為所謂的“傷風敗俗”行為﹐而被迫入獄﹐雖然自從2010年以來﹐這種被迫入獄的婦女人數有顯著的減少。她們的罪名不僅僅包括婚外戀﹐還有從家裡出走﹑和喜歡的人結婚﹑或者是逃婚﹑再或者是逃離丈夫的毆打﹐等等。依照阿富汗的法律﹐男的打老婆不算犯罪。

*獨一無二對伊斯蘭教規的詮釋*

[人權觀察]的羅斯說﹐對這些婦女的監禁﹐被阿富汗當局以他們對伊斯蘭教規的詮釋﹐說成是合法。

羅斯說﹕“阿富汗的最高法庭說過﹐伊斯蘭教規裡面﹐有關於逃婚或者是出走是犯罪的具體說法﹐但是﹐實際情況是﹐世界上其他國家﹐沒有任何一個其他國家的政府說﹐逃婚或者是出走是違反所謂的伊斯蘭教規的﹔只有阿富汗政府這麼說。”

這個月早些時候﹐阿富汗總統卡爾扎伊宣佈對所有那些從家裡出走而遭逮捕入獄的婦女﹐實行大赦。阿富汗政府說﹐目前正在調查哪些婦女屬於是這種情況﹐然後準備將她們釋放出獄。

*逼供冤獄*

[人權觀察]的這份報告說﹐一些婦女甚至是在被強姦以後﹐反而被指控犯有婚外戀罪行﹑之後被判刑入獄的﹔另外一些婦女則是因為逃離了對她們施行暴力的丈夫﹑到家庭成員以外的另外某個男子那裡尋求保護﹐而被判刑入獄的。報告說﹐阿富汗的法官常常是在沒有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依靠口供而做出裁決的﹐而且一些婦女在簽字畫押的時候﹐根本就不識字﹐也不知道紙上寫的是甚麼﹔但是她們被判處的刑罰﹐可以長達十年以上。

另外﹐那些一度被判犯有“傷風敗俗”罪的婦女﹐即便是被釋放以後﹐也都害怕回家﹐怕被家裡人為了“捍衛”全家的“名譽”﹐給犧牲掉﹑也就是給謀殺掉。

在塔利班執政的那五年間﹐成年婦女和未成年的女孩子﹐在社會上﹐都遭到極度的邊緣化。婦女常常被迫穿那種把她們從頭到腳都裹得嚴嚴實實的長袍﹐而且在沒有自家的男性成員陪同的情況下﹐根本就不許出門。

*憲法說是要平權*

阿富汗憲法如今說是男女平權﹐而且說任何對婦女施行的暴力都是違法的﹔與此同時﹐一些阿富汗婦女還成功當選了議會成員﹐而且女孩子受教育的機會也在逐漸增加。不過﹐阿富汗社會如今仍然處於非常保守的狀態﹐婦女還常常受到歧視以及暴力的威脅。

國際間的維權組織擔心﹐一旦美國和北約部隊逐漸從阿富汗撤離﹐卡爾扎伊總統執掌下的阿富汗政府將在和塔利班的和談﹑以及向阿富汗社會中的那些保守勢力妥協的過程中﹐犧牲婦女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