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拿到最高法院免死金牌

  • 蕭雨

吳英2009年四月16日受審時的圖片

涉嫌“集資詐騙”罪的浙江民營企業家吳英星期五(4月20日)拿到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免死金牌。關注吳英案的法律工作者和學者認為,社會輿論的壓力和國家高層的指示對判決發揮了關鍵作用。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消息,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案件將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31歲的女商人吳英是媒體口中的“神秘富姐”。她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資產也曾位列中國女富豪第6名。吳英高中輟學,從一家美容院起家。短短三年內建立起數億元的產業。2007年,吳英被捕,兩年後,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資詐騙罪判處她死刑,二審維持原判并報最高法院復核。

吳英案經媒體曝光後在社會上引發巨大反響。網上發起萬人簽名,請求最高法院駁回重審,理由是“吳英有罪,但罪不至死”。

*鐵流:吳英案是冤假錯案*

吳英案二審後,作家鐵流發起了“吳英案真相民間調查團”,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整理出吳英在獄中寫下的10多萬字申訴材料。鐵流對美國之音說,最高法院免除吳英死刑是尊重民意的表現,而這個判決結果并沒有讓他特別惊訝。鐵流說: “這個結果很簡單。這個案子本身是個冤案、是個錯案、是個假案。”

鐵流說,吳英并不是向公眾集資,而是向11名高利貸主借錢。這些人不是普通百姓,借錢時都是有協議有承諾的,因此不存在詐騙。

*劉曉原:社會輿論和高層指示起了關鍵作用*

調查團的另一位成員、北京律師劉曉原也認為,吳英案在地方法院審理過程中有很多事實不清,包括她的罪名也是變來變去。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劉曉原對吳英非法集資的罪名有很大質疑。

劉曉原對美國之音說,吳英案之所以出現轉机有兩個原因,一是社會輿論,二是高層發話。他說: “這個案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 這是一個方面,社會輿論的壓力。另外一個方面,在兩會以後,在記者招待會上,溫家寶也就這個案件說了一些話,要非常的慎重。我想實際上,在中國司法體制不獨立的情況下,官員的一句話是能夠起到關鍵作用的。”

劉曉原認為,吳英案有助于推動和民間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健全。鐵流則認為,這個案子對于整個中國的政治改革和司法改革都會起到推動作用。 他說:“改革不是談理論談出來的,必須通過一個具體的案件來推動。 ”

*呼吁異地重審*

在接受美國之音采訪前,鐵流剛剛和“吳英案真相民間調查團”團長、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通過電話。兩人都認為最高法院給吳英免死只是第一步,接下來他們要提出案子不能發回浙江。鐵流說,浙江法院一審二審的結果暴露了當地司法程序黑幕重重。這令他們對地方法院完全喪失了信心,因此吳英案必須進行異地重審。鐵流說,如果重審成功,他們還要幫吳英追回財產。

談到為甚麼如此關注吳英的案子,鐵流說,吳英只比自己的女儿大一歲。身為父親,也曾同為民營企業家,他知道這其中的種種艱難。但是他說,他所關注的不僅僅是吳英一個人的命運,因為吳英的命運就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命運,也是國家的命運、時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