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稱 陳水扁無“保外就醫”條件

  • 申華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2月25日談扁案(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台灣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呼籲﹐讓目前在監獄服刑的陳水扁有條件回家治療。在此之前﹐台灣法務部最新表示﹐陳水扁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陳水扁最近接受探視(台灣監察部照片)


台灣法務部表示﹐陳水扁目前病情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陳水扁是犯罪服刑人,依法收押期間沒有選擇醫療處所的權利。

陳水扁曾任中華民國第十任和第十一任總統﹐卸任後被指控犯有貪污等多項罪行。2010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分別判處陳水扁和他的妻子吳淑珍有期徒刑20年。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根據醫生對陳水扁健康的看法﹐應該讓陳水扁回家治療。

蘇貞昌說﹕“陳前總統的情況愈來愈不好。主治醫師也都明白表示﹐回家醫療是對他狀況最好的醫療方式。我們要求阿扁戒護回家治療。派警察看着他﹐守著他的大樓或者門口。希望馬總統注意到﹐這不僅是超過三分之二地方議會的要求﹐民進黨的一再呼籲決議﹐國際上也是如此。”

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2月25日談扁案(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據報道﹐台灣法務部還表示,台北監獄春節六天沒有開放家屬探監,但是吳淑珍、陳致中夫婦和孫女四人﹐除夕夜仍被允許陪伴陳水扁圍爐,友人也前往探視,足見獄方善待和支持。

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星期一在立法院接受採訪時說﹐對陳水扁不能保外就醫﹐但是做法上可更人性化一些。

廖正井說﹕“上限﹐陳水扁不能死在監獄裡。下限﹐因為受到法律制裁﹐不能保外就醫﹐但是我們能不能進行更人性化的管理。”

他提出﹐適當延長陳水扁家人﹐其中包括其80多歲母親到監獄探視陳水扁的時間。

台灣法官洪英花(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台北法官洪英花就法務部有關扁案最新說法對美國之音表示﹕“客觀聽起來﹐陳水扁已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可以保外就醫的條件。法務部是監督主管機關﹐不過﹐法務部沒有說明理由﹐而只是口頭說﹐還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條件﹐沒有提出代表法務部的專業醫師的鑒定意見。我覺得這在程序上是不對的﹐也是不正義的。”

洪英花敦促法務部組織部內醫學專家﹐提出拒絕保外就醫的醫學理由。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對美國之音說﹕“陳前總統涉及的所有司法案件﹐法律顯然對他做出了一些判決。不過﹐他迄今為止都不願意承認任何錯誤。台灣人民其實非常寬恕厚道。如果陳水扁對過去影響社會觀瞻的做法能有正確道歉﹐或許可以得到更強的社會支持。”

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同時﹐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高雄市長陳菊﹐以及陳水扁家人等﹐星期一發起名為“一人一信”行動﹐爭取5.20總統就職週年前實現讓扁返家治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