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健全軍事領域涉外法規分析:各國難容破壞台海現狀

中國和台灣旗幟與戰機

正當俄羅斯和烏克蘭的戰爭如火如荼之際,北京強調,台灣問題不可與烏克蘭問題相提並論,認為外界在台灣問題上不斷損害中國的主權,持雙重標準。與此同時,身兼中央軍委主席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要求軍方加強涉外軍事法治工作。有分析則認為,習近平強調涉外軍事法制無法改變各國反對北京以非和平方式破壞台海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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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健全軍事領域涉外法規分析:各國難容破壞台海現狀

身兼中央軍委主席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3月7日出席全國人大會議解放軍及武警部隊代表團全體會議,強調依法治軍是中共建軍治軍的基本方式,是實現強軍目標的必然要求,要貫徹依法治軍戰略,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也要加強涉外軍事法治工作,統籌謀劃軍事行動和法治鬥爭,健全軍事領域涉外法律法規。軍隊也要做好備戰工作,協助地方做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及時有效處置各種突發情況,保持國家安全穩定。

在同一天北京兩會的外長記者會上,烏克蘭局勢成為焦點。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重申,中方始終本著客觀公正態度,根據事情本身是非曲直,獨立自主作出判斷並表明主張。

王毅:台灣問題有人持雙重標準

王毅強調,烏克蘭問題是烏克蘭和俄羅斯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與烏克蘭問題有本質區別。他不點名批評有人在主權問題上持雙重標準,並譴責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試圖改變兩岸同屬一中的現狀,才讓兩岸局勢面臨緊張。

王毅說:“民進黨當局拒不認同一個中國原則,企圖改變兩岸同屬一中的現狀,通過大搞'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歪曲台灣的歷史,割裂台灣的根脈,到頭來必將葬送台灣的未來。”

台灣的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軍事專家李正修表示,北京在外交場合上一向強調台海問題是“內部事務”,不容外國干涉。近年來,習近平更意圖從國際法層面上,強調北京對台用武的合法性。

李正修說:“依照中國大陸的講法,因為台海是內部問題,外國包括美國日本甚至聯合國都沒有權利去干涉內部的武裝衝突,所以對王毅來講,對中國共產黨來講,如果一旦他們對台灣用武的話,他們不會認為這叫入侵或侵略,而是內部武裝衝突的狀態。它必須要在國際宣傳上站得住腳,要讓國際社會尤其美國、歐盟、日本等能夠接受,'這確實是依據國際法','這叫內部武裝衝突','外部的國家不能軍事干預'。”

李正修:與北京建交不等同承認北京擁台主權

他說,北京與全球絕大多數國家建交並不等同這些國家承認北京擁有台灣的主權。

李正修說:“除了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14個國家以外,絕大部分的國家都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國際社會上唯一一個中國合法政權,可是各國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是否及於台灣有不同意見。各國尤其美國日本目前還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及於台灣。它們認為,沒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還不及於台灣。對中共來說,它們希望各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是及於台灣的。”

李正修認為,無論習近平或王毅的談話都無法改變各國反對北京以非和平方式破壞台海現狀。

李正修說:“因為國際社會是不允許用軍事手段去解決政治問題。唯一一種可能就是台灣突然宣布獨立。這種情況可能會被國際社會認定是挑釁,或許中國大陸就可以師出有名,所以說,如果台灣在沒有挑釁的情況下,習近平貿然對台動兵的話,國際社會不可能接受。”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强两會期間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的涉台部分提到,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認為,必須把李克強這句話與習近平和王毅的講話一併解讀。

林廷輝說:“'解決'這個字眼就非常具有高度危機意識。因為要解決問題,國際社會就不外乎打一仗或者用和平手段談判解決。跟台灣是談判還是採取武力方式解決。它們(北京)現階段應該在做所謂的(兩手準備),如果和平手段無法達成的情況下,要使用武力的話,我的法理基礎在哪裡,似乎在往這個方向去填補它原本不足的這一塊。”

近年來,習近平多次提到“涉外法治”的重要性。2020年11月,他呼籲用法律手段捍衛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推進“涉外法治”。時隔一年,他向黨中央領導決策層表明,國際競爭日益透過法律和製度進行,中國須加強在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反制裁和反干涉的法律,並在建設雙邊和多邊關係時,尋求擴大相關執法。

《求是》雜誌則在今年2月16日刊出習近平的文章,強調要“用法治手段展開國際鬥爭”,加強涉外領域立法,進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法律法規。

有分析認為,加強域外法治的概念與北京口中“美國建立的'反華聯盟'”有關。林廷輝則相信,這套概念源於2018年加拿大響應美國的引渡請求,逮捕華為高管孟晚舟,估計習近平希望以域外法權的手法“反干涉”。

林廷輝說:“習近平看到的西方國家所發動的對中國的氣焰,這種長臂管轄權,它們(中國)認為必須進行反擊,所以他才會去思考,中國的法律基礎在哪裡。中國的域外如果要進行執法,或者要其他國家配合它域外執法,它要如何完善法規。”

林廷輝:歐美絕不配合中國域外法權

但是林廷輝相信, 第三世界以外的國家不會與北京配合。

林廷輝說:“像中國可能派一些人到泰國或緬甸去執法。因為泰國跟緬甸是屬於親中的國家,本身不希望以領土主權的概念對中國抗議,所以就自願變成,講難聽點是附庸國,講好聽點是友好國家,所以讓中國來執法,不過執法的過程就已觸犯了領土主權的獨立性了。在歐美國家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事情。除非有條約授權,也就是說,由中國與這些國家簽署雙邊條約來進行中國在海外的一些(執法)行為,進行司法上的協助跟配合。否則這是不太可能的,因為這抵觸到國際法最根本的原則,也就是國家的獨立性以及管轄權不容侵犯。”

林廷輝以“港版國安法”為例。根據北京和香港特區政府的說法,港版國安法全球生效,並聲稱要通緝違法而流亡海外的民主派人士甚至外國人,但一直未見行動。

林廷輝說:“問題是中國有辦法執法嗎?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它是因為國安法必須要進行司法協助或者引渡的相關作業,對於比較講求法治、文明的歐美國家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