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稱 改國家主席任期不意味著終身

  • 美國之音

2018年2月26日,北京一個市場陳列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像和前共產黨領袖毛澤東像。

中國官媒《人民日報》週四發文稱,修改憲法中對國家主席的任期規定“不意味著”領導幹部終身制。報導稱,修改相關規定有利於中共“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一些分析人士對此表達了不同意見和擔憂。

中國官方媒體《人民日報》3月1日在其第三版刊登大篇幅的評論文章,稱在憲法上對國家主席的任期作出修改“不意味著改變黨和國家領導幹部退休制,也不意味著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

這篇署名“軒理”的評論文章說,黨、政、軍領導人“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是中共“在長期執政實踐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而黨章和憲法沒有規定黨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現行憲法中也沒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軒理”的文章稱,修改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任職規定有利於保持黨、政、軍領導體制的“一致性”,從而“使‘三位一體’領導體制在憲法上得以貫徹和體現”。

“軒理”或“鐘軒理”被認為是中宣部理論局在《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發佈文章時的署名。

對於“軒理”的說法,獨立時評人、政治學博士吳強認為,這是“狡辯”和“歪曲”。

吳強博士說:“這種說法是狡辯之辭。實際上是最大程度地歪曲了1982年憲法有關這一條款,就是關於國家主席任職不超過兩年(屆)這一條款設計的立法原意和當時的背景。”

吳強博士認為,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副主席任職期限的規定不只是指向國家主席,還指向憲法中沒有規定的軍委主席以及總書記。

他說:“中國在1949年到1979年,實際上毛澤東在世和毛澤東身後幾年一直是圍繞接班人問題進行國內各種路線鬥爭。鄧小平因此要廢除這個東西,要推行幹部年輕化、專業化、現代化,也就是'三化'建設。這一條實際上就包含了它的立法原意,就是要廢除幹部領導終身制,而且包含著黨的總書記、最高元首實際上任期是不能超過兩屆的。儘管黨章並沒有包括這一點,但是有一個不成文憲法,就是總書記的連任不能超過十年,不能超過兩屆。這是一個當時到現在中國高層以及中國社會都認可的一個鄧小平時代最重要的政治遺產,是有一個不成文憲法在裡頭。這一條款實際上是對這個不成文憲法一個最重要的、憲法意義上的說明。它指向的不只是國家主席,國家主席當時還是一個虛位元首,並沒有實質性的意義。它實際上還指向了憲法條文當中沒有定的軍委主席以及總書記。”

吳強認為,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的規定就像“海面上的一個浮標”,把鄧小平時代確定的廢除領導幹部終身制、總書記連任不能超過兩屆這樣一個“不成文憲法”反映了出來。

他表示,“軒理”給出的說法“徹底地顛覆和歪曲1980年代鄧小平的政治遺產”。

香港城市大學退休政治學教授鄭宇碩認為,取消主席、副主席連任限制的做法是“個人的政治野心壓倒任何制度性的安排”。

對於修憲建議在海內外引發的諸多爭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日前表示修憲是中國人民自己的事情,新華社受權發布的中共中央對憲法部分內容作出修改的建議裡已經講得很清楚,提出修憲建議是根據“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新形勢、新實踐提出的有關倡議”,修憲問題還需要經過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充分審議。

陸慷說:“中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就是隨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和發展。”陸慷呼籲外界“從如何更好地理解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的不斷發展”的角度“積極正面”地去理解。他強調,至於一些“妄加揣測”的說法,他呼籲外界“正視中國人民的廣泛的呼聲”。

中國官媒新華社在25日下午3點57分率先以英文簡訊報導了中共中央建議刪除憲法中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新華社中文版的詳細報導在25日下午約5點30分才被發布。有報導說,這與以往有所不同,新華社的重要報導此前大多都是先以中文發布。有香港媒體報導,新華社率先以英文簡訊發佈有關修憲建議的報導引起中共最高層“震怒”,“批示要查處”。

新華社的消息發布後,在網絡上引發大量熱議,隨即引發大範圍的言論審查。據總部設在美國的新聞網站“中國數字時代”的消息,有關部門在2月25日“採取緊急措施”,包括“吾皇”、“登基”、“戊戌變法”、“不同意”等20多個關鍵詞在新浪微博上被“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