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學生領袖、民主人士劉賢斌刑滿出獄後突遭隔離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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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獄回到家的劉賢斌。 (2020年6月27日)(截圖自維權網)

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監禁10年的中國知名人權捍衛者、八九學生領袖劉賢斌刑滿出獄。不過,劉賢斌6月27日出獄後幾經周折晚上才回到家中,卻遭警方以防疫為由“隔離”14天。

據維權網消息, 6月27日上午10點,四川遂寧國保電話通知劉賢斌先生的妻子陳明先女士,5分鐘後到家門口接人接物。由於劉賢斌回家有數百冊書帶回,家在6樓,劉賢斌的好友陳衛、田輝趕去幫助搬書,被小區保安阻攔,還把陳衛、田輝帶進靈泉派出所。

維權網的消息說,派出所還試圖把剛出獄、勸阻衝突及作為證人的陳衛以尋釁滋事、侮辱國家工作人員的罪名進行懲罰。不過當天下午6點左右,放了陳衛和田輝。

據六四學生領袖王丹的臉書貼文,陳衛、歐陽懿等人於早晨7點便在小區外等候劉賢斌歸來。等待過程中,社區工作人員試圖驅離前來等候劉賢斌的朋友,並與之發生衝突。隨後陳衛和田輝被警察強行帶走。

直到下午1點劉賢斌仍未歸家。國保改口稱監獄方還在對劉賢斌進行疫檢。

此前幾天,四川民主人士陳雲飛便被國保盯梢,人權捍衛者佩利(程愛華)也被社區和國保騷擾,要求不得離家,不准訪友,不得做任何評論。

劉賢斌今年51歲,已經是第三次刑滿出獄。他1989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時積極參與民運。 1991年4月15日,曾因積極參與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六四屠殺後仍堅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1993年10月,刑滿釋放。

1998年10月開始,劉賢斌繼續從事民主自由活動,並與其他民主異議人士共同組建中國民主黨西南籌委會,因而被四川省遂寧市警方於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 1999年8月6日,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賢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8年11月6日獲釋。

劉賢斌出獄後繼續投入各種民間維權活動,成為《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之一,並多次撰文發聲呼籲中共當局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劉賢斌批評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聲援為揭露真相而入獄的維權公民譚作人和黃琦。他還發起要求釋放維權公民陳雲飛的黃絲帶行動等。

2010年6月底,劉賢斌被遂寧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關押於遂寧市看守所。

海內外民運人士2010年8月24日舉行“我是劉賢斌” 全球同步絕食抗議活動聲援劉賢斌,希望喚起輿論和社會對面臨第3次牢獄之災的四川知名民主活動人士劉賢斌的關注,表達與劉賢斌共同承擔的決心。

2011年3月25日,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賢斌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4個月,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