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入獄 曾誓言不畏國安法繼續抗爭

  • 美國之音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香港著名民主活動人士、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星期三(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判處13個半月有期徒刑。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分別被判處7個月和10月有期徒刑。這三位民主派人士星期三再次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罪名是煽動和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未得到當局批准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