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維權律師 面臨吊銷律師證

  • 海彥

近年最活躍人權律師之一的隋牧青(推特圖片)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廣東維權律師 面臨吊銷律師證

在中國有關當局加緊打壓維權律師之際,近年最活躍人權律師之一的廣東的隋牧青律師,1月23日接到廣東省司法廳突然發出的吊銷律師證的行政處罰預告書,指他在為維權律師丁家喜和民主人士陳雲飛辯護時“違法”,“未經許可在法庭內站立”及“私自攜帶手機進入律師會見室進行拍照”。有分析表示,隋律師將被吊銷律師證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近年代理大量敏感和人權案件,影響重大,被當局“秋後算賬”。

據隋牧青律師透露,廣東司法廳以檢查工作為名,星期二派兩位正副處長,在毫無預警情況下,將對他的行政處罰預告書送達至律所,並全程錄像,另外界驚訝。

網上傳出的廣東省司法廳文件稱,隋牧青2014年4月在北京維權律師丁家喜案庭審時,未經許可在法庭內站立、走動及發言,擾亂法庭秩序。此外,隋牧青還在2017年1月會見四川民主人士陳雲飛時,私自攜帶手機進入律師會見室進行拍照。文件稱“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擬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分。隋牧青需3日內要求舉行聽證,作出陳述和申辯。據悉,隋牧青已經提出舉行聽證。

隋牧青將被吊銷律師證的消息引發外界嘩然,許多維權律師和人士紛紛在網上對隋牧青表達同情、聲援和支持。因709抓捕案受到影響而近年無法年檢律師證的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廣東司法廳的告知書提到的第一起行為,發生在2014年4月,至今事過已3年零9個多月,遠遠超過行政處罰法兩年的時效。即使是截至發生第二起行為的2017年1月13日止,間隔也超過了兩年時間。而第二起行為不過是受到行政警告處罰,根本不足以據此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處罰。

因發表闡述言論自由辯護詞及幾篇微博被指“危害國家安全”而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的山東律師祝聖武表示,隋牧青被吊銷律師證的真正原因,毫無疑問是在大量政治案件的辯護中,不顧個人安危發表辦案筆記、案情通報、辯護詞,將密不透風的政治審判中的各種醜聞曬在了太陽底下,給當局造成了極大的國內和國際壓力,並在發佈的文書中闡述和傳播自由民主法治的思想、啟蒙社會。

隋牧青星期三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對突然遭到處罰沒有想到,這種做法十分罕見。

他說:“突然地對我進行處罰呢,老實講我覺得當局決心是十分大的。一般來講不是這樣的做法。起碼來說,這事情談一下,大家知道具體甚麼地方我再妥協一下等等,現在都沒有機會。這種是一種最嚴厲的處罰了。廣東這種吊銷執照就我知道的人權律師,我還是第一個。”

隋牧青表示,估計很可能與近年接手的大量人權案件有關,被當局“秋後算賬”。

他說:“我懷疑可能是最近辦的一些案件中,某一些表達可能是觸犯了當局的大忌,但是我不知道。這個都有可能,成了一個導火索。秋後算賬是沒有問題,但是我覺得呢,這種毫無徵兆的突然的處罰,以我的經驗可能背後有甚麼隱情。那我又搞不清到底是甚麼原因。”

隋牧青對廣東司法廳舉例的兩個事件向記者進行了澄清,表示他沒有任何違法或者法庭上過分的行為,會要求當局出示監控錄像。在看守所會見民主人士陳雲飛時,因他表示受到了酷刑,所以作為律師他有責任拍照取證,完全是律師的正常執業行為。

他說:“我庭上並沒有甚麼過分的舉動,也並不是像他們說的那個樣子。可能偶爾個別會有,其實有也非常輕微。我不認為我有甚麼違規,首先是法官有問題,非常不公。所以會跟法官有一些爭執,這是真的。第二,這個處罰確實已經過了時效了。看守所那個問題呢,看守所本來對我進行非法拘禁,因為看守所根本沒有權扣押我的。至於我拍照,這個完全是律師的執業權利。看守所它非法規定,沒有權力限制我的職業權利,因為這種拍照、取證等等都是我的執業權利。”

記者星期二致電廣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接電話的女士要記者聯繫辦理隋牧青案的人員,再致電相關辦公室,接電話男子稱具體辦案人不在辦公室。

隋牧青曾參與八九六四民運,1993年成為執業律師,約自2011年開始介入多宗敏感維權案件,包括廣東異見人士郭飛雄、北京律師丁家喜、廣州維權人士王清營、北京詩人王藏支持佔中、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四川維權人士六四天網的黃琦,以及廣東微信群主“拈花時評”張廣紅等人的案件。

隋牧青律師也是709大抓捕受害律師之一,2015年7月11日被警方以涉嫌“尋滋罪”帶走,後被以涉嫌“煽顛罪”秘密羈押半年,後得以獲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