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和性暴力被用作戰爭工具

  • 亞微

世界各地婦女被強姦的案件越受到關注

在全世界持續不斷的武裝衝突中,以強姦和性暴力作為戰爭工具的罪行,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要求通過法律解決辦法伸張正義的呼聲日益高漲。

在世界各地發生的武裝衝突中,把強姦和性暴力作為戰爭工具越來越多地出現。例如,在1990年代初期的巴爾干衝突中,塞族軍隊為了對波斯尼亞實行種族清洗,強姦了2萬名婦女。在盧旺達,多達5萬名圖西族婦女遭胡圖族人強姦和殺害,有些婦女雖然生存下來,卻感染上愛滋病毒。在從1990年代開始就衝突不斷的剛果民主共和國,據美國公佈的一份報告,平均每天有1,100多名婦女遭到強姦,因此被稱為“世界強姦之都”。

*強姦和性暴力被用作戰爭武器*

“開放社會正義行動”組織的國際正義事務資深法律官員凱利·阿斯金指出,在武裝衝突中,一方使用強姦作為戰爭工具,就是要摧毀敵方婦女的精神以及她們丈夫、家庭以及整個社會的士氣。

阿斯金說:“現在,世界上出現了一個針對婦女身體而發動的戰爭,這個戰爭非常有效,這主要是因為大眾對性暴力抱有錯誤的羞恥感。強姦還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戰爭武器。如果是謀殺案,調查人員可以清算有多少具死屍。但是,如果是強姦案,證明性暴力犯罪往往比證明謀殺案和酷刑要難得多。”

*打擊強姦和性暴力的國際法*

東北大學法學院資深研究員詹妮·穆薩指出,自從有武裝衝突以來,就有用強姦和性暴力作為戰爭工具的事情發生。她說,國際社會在避免和禁止這類罪行方面越來越達成一種共識。

穆薩說:“避免和禁止在武裝衝突中使用強姦和性暴力,早在1940年代末就得到日內瓦公約的認可。後來,南斯拉夫和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以及劃分國際刑事法庭司法管轄權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也都認定,戰爭中的強姦和性暴力構成了反人類罪。”

穆薩說,另外,聯合國安理會也通過決議指出,使用性暴力和強姦的戰爭手段不僅構成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而且為國際安全構成危險。

*有關國際法只在批準國有效*

“人權觀察”的婦女權利倡議主任安娜·莫爾曼指出,這方面的國際法都很好,但是,法律的落實取決於國際社會以及各國的政治意願。她說,國際法的問題是,它只在承認國際法的國家有效。

莫爾曼說:“一個國家若不批准這些法律,它實際上是說:我們不希望這些法律運用在我們國家。即使在批準國,要使這些法律標准能夠實施也很困難。例如羅馬規約簽署國的一個首要義務是,他們的國內法必須和國際法一樣打擊這類犯罪行為。”

前美國律師協會會長卡羅琳·拉姆指出,這方面的國際法雖然把強姦定為刑事犯罪,但是沒有要求支持強姦的國家或政府機構向受害者提供賠償。她主張建立一套賠償體系,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拉姆說:“我們可以設立一個基金,讓這些國家和政府機構向基金支付賠償,或實施某種形式的責任制,讓律師可以向這些機構提出法律訴訟。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因為全世界有很多人在因此遭受痛苦,但是他們卻沒有法律的補救辦法。”

*大眾對強姦罪的態度有待改變*

但是,“開放社會正義行動”的資深法律官員阿斯金指出,過去15年里面,這方面的法律救濟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多,例如南斯拉夫和盧旺達的國際刑事法庭成功地把各種形式的性暴力作為戰爭罪、反人類罪、以及大屠殺罪進行了審判。不過,阿斯金承認,這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阿斯金說:“強姦幾乎在每個國家都是一種犯罪行為,但是,很多時候,這個罪行沒有得到懲處,主要原因是有關報導不夠,受害者家屬感到羞恥,有些丈夫因為妻子遭到強姦而錯誤地對待她們,另外,警方和法庭也沒有嚴肅對待這個問題等。”

阿斯金指出,大眾必須改變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這一點和法律的實施同等重要。阿斯金說,遭到強姦和性暴力的婦女不要覺得因此失去了自尊,真正失去自尊的是那些從事這些犯罪活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