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八月初將簽署

  • 張永泰 台北

新新聞雜誌主辦的“為兩岸投保協議把最後一關”座談會

兩岸即將在八月初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不過﹐投資中國大陸的受害台商批評說﹐台商在大陸的人身安全仍然無法獲得保障。

台灣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星期二在一項由新新聞雜誌主辦的“為兩岸投保協議把最後一關”座談會當中表示﹐台商在大陸的投資糾紛案例﹐根據官方統計有5千多件。而實際的數字﹐一定不止如此﹐兩岸確實需要簽署投資保障協議。

台灣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 (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李麗珍指出﹐也許兩岸簽署的投保協議並不完美﹐不過﹐對於兩岸的經貿交流來說﹐算是踏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她說﹕“兩岸制度不同﹐我們在談判的過程當中﹐能做到滿分﹐當然是我們的目標。但是﹐恐怕有一些部份﹐要留待以後﹐有一些基礎之後﹐再來努力。”

與會的經濟部投資處長邱一徹表示﹐兩岸投保協議有4項特色﹐經由第三地投資的台商也納入保護范圍﹐台商人身安全也包含在內﹐爭端解決不只一種方式﹐還有協議簽署之後有聯繫機制﹐並會定期檢討。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則批評說﹐兩岸投保協議不僅不及格﹐根本是零分﹐因為涉及所謂國安罪的台商﹐家屬不能在24小時內獲得通知﹐也不能找律師﹐根本無法保護自身的安全。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 (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他說﹕“我們認為﹐應該把事後發現是濫捕台商的官員﹐在協議內應加入要接受懲罰﹐同時台商被冤枉關的時候要賠償﹐這才是最主要的嘛﹗”

台灣律師公會大陸委員會主委姜志俊律師表示﹐兩岸不僅政治制度不同﹐法律規定也有差異﹐雙方要在人身安全問題上達成共識﹐確實不容易。

他說﹕“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最大差異是﹐中國共產黨入憲﹐而且黨是無所不在﹐雖然在很多合同裡顯現不出來﹐但是很多是黨介入了民商事的糾紛﹐這點今天這個體制一旦不去除﹐要爭取平等﹑對等待遇﹐我認為都是空談。”

台灣律師公會大陸委員會主委姜志俊律師 (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不過﹐姜志俊律師也指出﹐兩岸投保協議﹐雖然不令人滿意﹐還是應該先簽再說﹐因為與其詛咒黑暗﹐不如自己點亮蠟燭。

民進黨立委田秋菫表示﹐2008年的中國毒奶粉事件﹐台灣的受害商家﹐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獲得任何一分錢的賠償﹐中國政府如果有誠意保護台商﹐應該先解決一些大案﹐以昭公信。

兩岸兩會即將在8月初於台北舉行第8次江陳會﹐預計雙方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以及海關合作協議。

根據台灣經濟部的統計﹐台灣目前對外投資金額最多的就是中國大陸﹐從1991年到今年的6月﹐核準投資中國的項目有3萬9千多件﹐累計投資金額1174億美元左右﹐佔台灣對外投資金額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