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簽署漁業執法協定 展和平解決糾紛決心

台灣外交部舉辦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完簽茶會 (美國之音李逸華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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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簽署漁業執法協定 展和平解決糾紛決心

台灣外交部長說,台灣與菲律賓簽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體現了雙方願意以和平方式解決糾紛的決心,也是馬英九總統"南海和平倡議"的最佳例證。

台灣外交部長林永樂台灣外交部星期三在外交部舉辦的完簽茶會上說,漁業糾紛一直是台菲關係中難解的議題,在"廣大興28號事件"後,凸顯雙方必須在漁業議題及海事糾紛執法問題上合作。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長培瑞茲(美國之音李逸華拍攝)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長培瑞茲及白熙禮代表,及其他駐台使節代表出席了這個活動。

台灣與菲律賓11月5日簽署了"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包括三項共識: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暴力、建立緊急通報系統,及建立迅速釋放機制。雙方還成立了技術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的成員級別也都是由台菲雙方對等組成。

台灣外交部長林永樂 (美國之音李逸華拍攝)

林永樂說:"其實主要就是我們的漁業署和他們的漁業局,他們是局長、副局長的層級,我們是署長或副署長的層級。但還會有其他部會的人員,例如海巡署、外交部相關的工作人員。"

有關"鄰接區"的問題,由於台菲雙方尚未達成共識,因此有關爭議將交由技術工工作小組會議繼續討論。林永樂說: "我們在明年一月的工作小組會議裡,會針對這些還沒有達成共識的地方會再做進一步的協商。"

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議"歷經兩年多的時間磋商達成,台菲漁業技術工作小組會議已在11月5日簽署當天召開首次會議,林永樂說,接下來的第二次會議將在明年一月舉行,與會部會將包括海巡署、漁業署和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