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涉嫌助朝中企是否管得太寬

連接北韓與中國丹東市的大橋運貨車輛在橋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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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制裁涉嫌助朝中企是否管得太寬

美國對涉嫌幫助北韓逃避制裁的中國企業和四名個人提出刑事控罪,並對其實施制裁。中國方面對美國的做法表示不滿,指責美國利用國內法實行所謂的“長臂管轄”。美國一位法律界人士認為,中國企業和個人通過美國金融系統協助北韓躲避制裁,這些非法活動發生在美國境內,因此美國擁有管轄權。

美國司法部星期一(9月26日)對外公佈,已對中國丹東鴻祥實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鴻祥公司)、公司董事長馬曉紅及另三名高管提出刑事指控,罪名是他們合謀通過幌子公司協助受制裁的北韓實體躲避制裁,以及通過美國金融系統參與國際洗錢。

同時,美國財政部星期一將鴻祥公司和馬曉紅等四人列入“特定國民和禁止往來人員” 制裁名單,司法部還要求新澤西州地區法院對鴻祥及其幌子公司所屬的中國銀行賬戶中的資金採取民事沒收行動。

*美國對鴻祥公司案有無管轄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例行發佈會上對此回應說,中方反對美國根據國內法對中國實體和個人實行“長臂管轄”。他還說,中國一直在認真執行安理會相關決議,而且對中國任何企業和個人的違規行為,一旦查實就會嚴肅處理。

喬舒亞斯坦頓是華盛頓律師和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顧問。他對美國之音說,他個人的觀點是,美國對這個案件有管轄權。

斯坦頓說﹕“交易資金不是人民幣,而是美元。中國公司為受制裁的北韓銀行用於採購的資金在中國和英屬維京群島、塞舌爾或其他國家之間流動時,要通過美國,通過我們的領土。”

司法部的起訴書說,鴻祥公司及其幌子公司通過其在多家中國銀行的賬戶協助北韓進行美元貿易,中國的銀行則通過渣打銀行和德意志銀行作為代理行進行美元清算,而這兩家銀行的美元清算中心設在新澤西州。這也是為甚麼司法部是向新澤西州的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書還說,鴻祥公司進行美元貿易的資金實際上由受美國和聯合國制裁的北韓光鮮銀行提供或擔保的。

北韓光鮮銀行在2009年8月11日被美國列入SDN制裁名單,理由是它為此前遭到制裁的北韓端川商業銀行和北韓革新貿易公司提供美元金融服務,這兩個北韓實體被認為與為北韓主要軍火商北韓礦業發展貿易公司有聯繫。早在2006年,聯合國已將這三個北韓實體列入制裁名單。

2016年3月,北韓光鮮銀行也被列入聯合國制裁名單。

美國的制裁禁止受制裁的北韓實體和個人以及為其服務的代理人(包括非美國人)使用美國的金融系統,除非是得到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的授權或許可。

在鴻祥公司這個案件中,美國司法部提供的證據顯示,在北韓光鮮銀行受到美國制裁後,鴻祥公司實際上成為該銀行的代理人,在英屬維京島、非洲塞舌爾和香港等地註冊成立或收購至少22個離岸空殼公司,通過這些公司為北韓光鮮銀行支付對外貿易中的美元款項。

由於這些幌子公司,美國的代理行無法發現美元交易的背後有被制裁的北韓光鮮銀行的存在。

司法部的起訴書指出,鴻祥公司通過美國代理行的匯付交易,僅渣打銀行一家,在北韓光鮮銀行被美國制裁前的大約三年間是130萬美元,而在2009年到2015年間,也就是光鮮銀行被制裁後的6年間,交易總額激增到1.1億美元。

一些貿易活動的文件顯示,鴻祥公司在這些貿易中獲得的利潤有時高達23%。

本月早些時候,鴻祥公司與北韓之間的密切聯繫逐漸浮出水面。美國和南韓智庫的一份聯合報告指出,鴻祥公司涉嫌為北韓發展核武器提供協助,包括為北韓採購發展核武器所需的物資。

不過嚴格來講,美國針對鴻祥公司及其四名高管的起訴幾乎沒有涉及到這些違禁物品。在司法部提供的證據中,大多數貿易文件和往來信件中所涉及的是不受到制裁的白糖和化肥等商品。不過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鴻祥公司與北韓光鮮銀行之間的關係,以及鴻祥公司涉嫌協助光鮮銀行躲避制裁以及洗錢的非法活動,而這些活動經過美國。

*民事行動*

除了刑事訴訟,司法部還向法院申請對鴻祥及其幌子公司所屬的所有中國銀行賬戶中的資金採取民事沒收行動。涉及的中資銀行包括中國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和丹東銀行等12家銀行中的25個賬戶。

喬舒亞斯坦頓律師對美國之音說:“這項行動的意思就是美國政府可以沒收這25個賬戶中的所有資金,即便這些資金現在不在美國。”

此前曾有媒體報導將這項行動解讀為凍結公司資產,但事實上應當是美國政府追繳和沒收涉及違法活動的款項。

司法部的訴狀說,鴻祥公司通過美國總共收到了$74,377,708.00的資金,其中包括從直接違反相關制裁的五個幌子公司那裡獲得的。

斯坦頓說,在這個案件中,因為中國的銀行在渣打銀行和德意志銀行有賬戶,美國政府實際上可以從這兩家銀行拿走這這筆資金,然後將這筆錢存入司法部和財政部的相關賬戶,作為執法調查的資金。在美國的這兩家代理行,則向中國的銀行收取這些錢,中國的銀行則向客戶,也就是鴻祥公司,討回這筆錢。斯坦頓說,如果鴻祥公司認為這個民事行動不公,可以聘請律師到美國出庭辯護。

*中國的銀行應否擔責?*

雖然美國司法部對這25個賬戶提出訴訟,但是不認為美國的代理行和中國的銀行涉嫌違法行為。

但是,斯坦頓律師認為,中國的銀行應當承擔責任,因為銀行有了解客戶的法律義務。

他說:“銀行理應有軟件幫助它們對客戶的名字和地址以及其他交易信息,與因制裁而被阻止交易的人員信息進行比對。但是中國的銀行沒有履行這些義務。即使違規不是有意的,但是銀行仍會面臨嚴懲。”

他指出,之前歐洲的銀行就因違反對伊朗制裁而受到數十億美元的罰款。
司法部的訴訟書說,在北韓光鮮銀行被聯合國列為制裁對象之後的6月到8月,鴻祥公司的三家幌子公司還通過美國的代理行進行了近800萬美元的資金轉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