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報告:在美中國企業躲避法律責任

美中經濟安全審議委員會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 (美國之音楊晨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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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報告:在美中國企業躲避法律責任

這份題為“中國的法律長城:中國境外公司在美國”的報告說,許多在美國營運的中國企業築了一道法律防火牆,幫助這些公司免於面對美國的法庭和相關監管機構的調查。

根據報告,在美國的中國企業利用繁複的公司結構保護在中國的母公司不需要面對美國的法律訴訟。它們也時常以中國公司的保密原則和銀行法規作為理由拒絕提供證據或遞交美國法庭要求的相關文件。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若想對在美國的中國公司提出控告,將法庭文件傳送到在美國的中國公司被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這迫使原告必須採取更加繁瑣的國際程序來傳達相關的法律文件給被告,或索討該公司在中國的有關證據。這些文件首先必須先翻譯成中文,並呈交給中國政府,但到了這一關,中國政府又常宣稱“文件有誤”拒絕受理這些案件。

因此,報告呼籲美國國會採取行動,建立機制,使在美中國企業能同樣受美國法庭的司法管轄,並要求中國公司派遣代表接受美國法庭應訊和遞交法庭文件。

報告中舉例,2011年的一起訴訟案件,被告的中國公司據稱販賣仿冒名牌包,美國古馳(Gucci America)試圖要求中國國營的中國銀行提供和這些爭議商品有關的財務銷售紀錄,但結果失敗。中國銀行稱,中國法律禁止他們提供這些訊息。這起案件至今已擱置在美國法院至少四年。

這些問題同時也突顯,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和擴展迅速國際化,這些到美國的中國公司常還有至少一部分是中國國營的成分,使得美國公司處在經濟不對等的劣勢。

儘管中國政府要求在美國投資的中國企業遵守美國法律和法規,但報告說,在美國的中國企業基本上是躲在中國這道法律防火牆裡。

根據Rhodium Group Consultancy的調查發現,中國對美國的直接投資在2010年之前微不足道,但到了過去兩年已經攀升至每年高達100多億美元。報告還警告說,儘管投資金額增加,但這些在美國經營的中國公司若能規避美國的司法系統,也會增加其他美國公司和投資者在美國經商的風險,並處在缺乏保障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