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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法法庭首次就同性婚姻進行辯論


台灣憲法法庭首次辯論同性婚姻(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憲法法庭首次辯論同性婚姻(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憲法法庭首次就同性婚姻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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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法法庭首次就同性婚姻釋憲案進行辯論,支持與反對的民眾也在場外表達不同的訴求。

台灣14名司法院大法官、釋憲聲請人、政府機關代表及大學教授組成的鑒定人團星期五在司法院內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

這場辯論的爭論點是,民法有關婚姻的規定是否容許同性結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以及如果立法創設同性婚姻制度是否合憲等。

基本人權

台灣同性戀運動先驅祁家威2013年與男伴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到駁回,他認為民法“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的規定有違憲之虞,於是聲請釋憲。

台灣同性戀運動先驅祁家威(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同性戀運動先驅祁家威(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祁家威在庭上表示,同性戀是正常的,同性婚姻也是對的,期盼大法官能讓對的人做對的事。祁家威的律師許秀雯認為,民法的相關限制已經違反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人格自主、平等權及結婚自由等基本權利。

台灣法務部長邱太三則表示,民法規定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至今出現同性婚姻的需求,世界200多個國家,只有23國有同性婚姻法,立法過程費時,大部分是先立同性伴侶法,才有同性婚姻法,是漸進式的立法,如果一步到位,社會可能無法承擔這樣突然的變化。

歧視專法

祁家威在辯論庭結束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同性戀和異性戀應該適用同一種婚姻制度的法律,為同性戀另立專法就是一種歧視。

他說:“異性戀的婚姻就好像騎一台摩托車,兩個人可以騎比較遠的路,如果用專法的話,等於是次等公民的對待,就好像丟給愛人同志一輛腳踏車的協力車,雖然也是兩個人在騎,短距離還好,長距離就會累個半死。”

一些同性戀團體也前來聲援祁家威,除了強調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之外,也才能落實繼承、報稅、醫院探視等權利,並希望台灣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憂心改變

另一方面,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也前來表達訴求,包括一夫一妻並不違憲、大法官要超然中立、沒有共識不要強行修法等。

反对同性婚姻团体表达诉求(美国之音张永泰拍摄)
反对同性婚姻团体表达诉求(美国之音张永泰拍摄)

超越論壇的林先生表示,台灣現在的年輕人看不到未來,還要憂慮婚姻家庭的未來可能會被改變。

他說:“台灣的經濟不斷的停滯,政府卻沒有端出牛肉,讓人民放心,卻放任這些不代表民意的大法官在沒有經過討論及社會共識下強行去改變,試圖透過釋憲改變婚姻的定義,這讓人民非常的擔心。”

這場辯論庭結束之後,大法官如果認為沒有再舉行的必要,依法要在2個月內宣佈釋憲的結果。

同性婚姻目前在台灣社會仍然引發爭議,支持和反對的群眾都曾經動員數十萬人走上街頭表達看法,蔡英文總統也邀請了雙方代表到總統府內交換意見。

台灣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未來趨勢,去年12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了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案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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