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前年首次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時任5名常委提交資料被拒絕,5人被控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3名常委否認控罪,今年3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處入獄4個半月。他們不服定罪及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星期三開審,雙方爭議控方是否必須證實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法官聽取雙方陳詞押後3個月內頒佈判詞。有學者分析,案例或影響香港各界與國際組織的交流。
坐在雙層巴士上層右邊首排前座,一幅正經駕駛模樣,雙手裝扮扭著軚盤,口中發出隆隆的引擎聲,是很多香港人假扮巴士司機的孩童美好回憶。對於40多歲的移英港人凌茂思 (Stanley Ling) 來說,他再不需沈醉在回憶中,兒時夢想成為了今天在英國工作的現實。一份當年不敢在小學作文時表白志願的職業,引證了自己不是一條港人眼中的“鹹魚”,完美示範了人到中年來到陌生英倫追求達到的理想。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使外界關注香港三個駐美經貿辦(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s,簡稱HKETO)的運作有否違反規定。在美港人組織譴責香港經貿辦濫用特權,為港府打壓人權“洗白”,也不排除辦事處監控身在美國港人,使他們身陷“白色恐怖”的可能。
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星期日在社交媒體帖文,透露已離開香港到加拿大留學,12月不會就國安法案件回香港向警方報到,她接受日本傳媒專訪時表示,大概這輩子也回不去香港,但尚未考慮申請政治庇護。香港警方星期一不點名嚴厲譴責周庭公然表示棄保潛逃行為,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過,警方沒有回應傳媒查詢,有否安排周庭到深圳參觀中國改革開放展覽,以及是否要求她寫悔過書等,以換取交還護照出國留學。有評論憂慮香港警方引入新疆式的思想改造,甚至對未審未判的國安法保釋人士限制思想及人身自由,進一步影響香港國際形象。
曾因2019年期間參與未經批准集會而服刑七個月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前“香港眾志”發言人周庭,對外宣佈已在加拿大多倫多一家大學攻讀碩士課程三個月,並經慎重考慮後永遠不會再返回香港。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當地時間星期三(11月29日),全票通過法案撤銷香港駐美國經貿辦事處的豁免和特權,如果法案獲參眾兩院通過,可導致香港駐美3個經貿辦被迫關閉。香港政府發聲明強烈譴責,認為相關法案完全漠視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的地位,連日來都有建制派政黨及組織,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抗議。有專家分析,相關法案意味美國不再承認香港是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如果獲得參眾兩院通過,可能引發連鎖效應令香港在其他國際組織失去席位。
香港今年初恢復與中國大陸全面通關,撤銷防疫社交距離措施踏上“復常”之路,不過,接近一年以來經濟復甦卻遠遜預期。據港府公佈最新統計顯示,第三季GDP預估增長4.1%,遠遜市場預期的增長5.2%,加上樓市疲弱,截止10月底港府的賣地收入只達到全年目標不足兩成,今個財政年度首6個月的財政赤字高達228億美元。9月中有股市交易日近千港股錄得零成交,預計今年港股集資額較去年大跌6成。有專家分析,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礎受日益收緊的政治環境影響,外資撤離加上港人移民潮,可能有如中國網民揶揄將會淪為“國際金融中心遺址”。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推進法案,將要求行政部門重新評估香港駐美經貿辦公室是否應繼續享有特殊外交待遇和豁免權。 同時,委員會也通過了多項涉及中國的法案,包括阻止美國對中國人工智慧和其它高科技領域的投資,以及支持西藏、新疆的人權。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前年2月底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不認罪被告今年2月初正式開審,經過接近9個月星期三開始結案陳詞,預計為期10日。控方詮譯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表示,武力並非必要元素,認為現今21世紀的社會不必使用武力,利用社交媒體造謠也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因此不適宜收窄條文詮釋。法官拒絕辯方申請押後至星期五就法律爭議陳詞,並預計本案3至4個月後裁決。
近年數十萬移居海外的香港人中,一些長者因各種原因未有跟隨子女離港,使家庭分離天各一方;但相對於社會上可能因此加劇獨居老人現象,一位從事生死教育的專家提醒,政府及民間應更重視社會整體老齡化所帶來的危機,及早未雨綢繆應對。這位輔導過無數家庭面對生死的社會工作者並好言相勸,因社運立場而撕裂的家庭成員,應思考臨終前會否遺憾,不要讓自己墮進內疚與自責的境地。
2019年至2020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約有7,700多名港人被捕。 11月18日,香港一親北京政黨公開呼籲特赦被捕的學生,並且對參與風波而未被起訴的數以千計青年盡快作出處理。 有政界人士估計,當局會根據“試水溫”的反應,決定是否真正推行特赦。
已經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前年被警方禁止的維園六四燭光集會,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判監禁15個月。鄒幸彤去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星期三開庭審理。控方指被告如要質疑警方對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應該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禁止令不容於刑事審訊中挑戰。終審庭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押後裁決。有大律師質疑控方混淆民事的司法覆核與刑事案上訴,或對被告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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