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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 梁國雄保住席位


民主派議員梁國雄(資料照片)
民主派議員梁國雄(資料照片)

香港立法會就罷免民主派議員梁國雄舉行辯論和投票,但未能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對他的罷免。這位反建制議員因去年衝擊一個政府組織的論壇上個月被判監禁兩個月。

民主派和建制派在4月19日的議會會議上就罷免梁國雄的議題針鋒相對。民主派議員紛紛為梁國雄辯解,說他阻止政府推行立法會議員補選機制是響應主流市民的要求,即使有罪也不致於罷免。

民主黨的張文光議員說:“無論梁國雄議員採用甚樣的行動或者行為或者表達方式,這個反對的立場是反映大多數香港市民的立場﹐而事後也證明,政府在群眾的壓力之下開始做出改變。無論改變這個方法大家是否再一次同意,群眾的聲音,也包括梁國雄和他組織在內的聲音,政府是不能不正視的。”

但是民建聯、工聯會、自由黨等建制派的議員們強調,立法會曾經有先例,罷免被判監禁的議員,這次不能以雙重標准對待同類事件。建制派說梁國雄的 “暴力行為”變本加厲,對年輕一代樹立不良榜樣。

梁國雄在今年3月20日被九龍城裁判法院以在公共場所擾亂秩序等罪名判處入獄兩個月,但因當事人不服判決,獲准保釋,正在等候上訴。

梁國雄跟五位民主派議員在2010年發起集體辭職,希望藉補選的方式讓港人以全民投票方式表達他們對普選的訴求。為了阻止議員日後“濫用”立法會機制,港府提出了補選機制的法案,並安排咨詢論壇。

*兩派激辯香港司法制度*

梁國雄議員在投票前為自己辯解說,他所犯的並非“一般的罪行”,而是在保衛港人的政治倫理和良知,他不會乞求憐憫。他說:“今天你攻擊那些說不應該解除我職務的人,是在攻擊一個價值,那就是,任何剝奪人民最基本權利尤其是選擇政府的權利和選擇立法代議事的人,是不對的!”

梁國雄又拿中國罷免薄熙來的方式來跟香港的罷免制度作比較。他說,薄熙來的免職無需受審判,黨說他犯了黨紀,便立刻消失和免除所有公職。他表示香港還不能用法律褫奪別人的法律權利。

民主派認為梁國雄的行為是民主抗爭,有關判決是政治打壓。對此,建議啟動罷免機制的謝偉俊議員反駁說,冤案的確有時候會出現,但“不等於現在香港這個司法制度退步到出現司法迫害或者是司法打壓的情況”。他還說泛民主派是“在適當的時候就說司法至高無上,當不合心意的時候就說司法是司法迫害”。

投票結果, 25票反對,19票贊成和1票棄權,罷免梁國雄的動議沒有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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