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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


中國最高法院(資料照片)
中國最高法院(資料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稱這一舉措在於表明中國致力於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同時增進國內外對中國司法改革及建設的了解和支持等。

這本大約一萬八千字的白皮書正文部份由司法制度和改革﹑維護社會公正﹑加強人權保障﹑提高司法能力和踐行司法為民五個章節組成。

在國務院新聞辦當地時間9日上午10點舉行的記者會上﹐中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對白皮書做了介紹並且回答媒體提問。

姜偉說﹕“中國政府首次就司法改革問題發佈白皮書﹐目的是全面﹑客觀地介紹中國司法改革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成就﹐向國際社會展示中國建設法治社會的形像。”

姜偉說﹐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舉措。

至於司法改革白皮書是否能夠起到推進中國司法改革的作用﹐位於北京的政治學者﹑評論人士劉軍寧對美國之音表示﹐這取決於中國對司法和法律的定義。

他說﹕“中國司法和法律的關鍵問題是司法不獨立﹐中國司法接受黨﹑尤其是政法委的領導﹐而且還有紀檢的參與。看中國的司法改革主要看其具體改革措施是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的。如果這些問題上沒有新的答案和新的方法﹐那麼中國的司法不會發生實質性的改變。”

劉軍寧說﹐“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對司法的領導”目前仍然是中國司法和法律的主旋律﹐而實際上﹐“黨和司法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白皮書指出﹐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堅持“從國情出發”﹐探索建立並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對美國之音說﹐“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就是“堅持黨的領導”。

他說﹕“所有的一切都是服從於黨的領導﹐的確很有特色。堅持黨的領導這在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行得通。無論說甚麼﹐都是為了黨的領導。只要掌握這一條﹐包括民主﹑自由和文化等在內的其他言論都沒有實質意義。”

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也曾經在中共建黨週年紀念意識儀式上說﹐“中國的成功取決於黨的領導”。

《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指出,中國律師人數﹑律師事務所數量﹑辦理訴訟的案件等都呈大幅增長趨勢。2006到2011年期間,中國全國律師共為240多萬件刑事案件提供了辯護,比2001到2005年期間增長了54.16%。

此外﹐該白皮書還稱,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補充和強化律師參與訴訟﹐特別是刑事訴訟所應當享有的權利﹑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和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不過﹐“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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