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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委書記 籲廢勞教制度


1月7日不少網站傳出消息,中國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當天舉行的中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宣佈,中央已經研究,報請全國人大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觀察人士指出,勞教制度是中國第一大弊症,廢止這個制度是中國法制的進步,是走向法治的轉折點。

中國中央電視台新浪官方微博“央視新聞”以題目“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新消息:停止使用勞教制度”報道了這一消息。新華網的新浪官微轉載了央視這條微博。騰訊、南都網等網站也都轉載。

總部在北京的多維網刊發署名佑安的文章題目是“中共廢除勞教制度 孟建柱燒起頭把火”。論述了中國勞教制度的歷史和弊端。《南方都市報》網站報道年內停止勞教制度時的題目是“今年擬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已施行56年”

中國的勞教制度是20世紀50年代從前蘇聯借鑒而來。據報道,當時是為了管束“遊手好閒、違法亂紀、不務正業的有勞動能力的人”。勞教制度主要針對的管教對象是“不夠逮捕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適合繼續留用,放到社會上又會增加失業的”人員。勞教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的簡稱。

百度百科介紹,中國的勞動教養制度是根據1957年8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頒佈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的。

但在實踐中,勞動教養被認為是一塊法外之地,是中國公安機關的法外自留地。 因為這套制度不屬於任何法律的管轄,公安人員甚至是地方行政官員都可以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可以把公民送進勞教所。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胡星斗提供)(資料照片)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胡星斗提供)(資料照片)

在中國近10年維穩思維的指導下,勞教制度更被當局當作打壓維權人士、訪民和有獨立思想公民的手段。去年的任建宇勞教案和“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事件,更是引發了專家學者和網民對勞教制度的集體反對。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知名中國社會問題專家胡星斗10年前開始呼籲廢除勞教制度。去年12月初,胡星斗將一份由69名專家學者簽署的對勞教制度進行違憲審查和廢止的司法建議書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分別寄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

胡星斗1月7日對美國之音表示,廢除勞教制度是順應民心的善舉。

胡星斗說﹕“廢除勞教制度順應了人心,順應了億萬民眾的願望。因為受勞教迫害的人數以百萬計,實際上如果有勞教制度的存在,每一個中國人都不會享有羅斯福所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每一個人可能都會生活在恐懼之中。”

胡星斗說,勞教制度在實踐中可以不通過司法手段,可以不經過一審、二審,甚至不需要證據,也沒有律師在場,就可以限制一個人的人身自由一年到三年,甚至四年。

胡星斗指出,過去一些年我們看到大量上訪人員、揭露腐敗的人士被勞教,也有很多發表不同言論的人被勞教,還有很多人因為得罪了領導被勞教。胡星斗認為,這些年勞教制度已經異化為打擊异己、維護腐敗的工具,成為目前中國的一大弊症。

胡星斗說,廢除勞教制度是中國走向法治社會的轉折點。

北京律師莫少平說,勞教制度早就應該廢除。這套制度本身違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則。

莫少平說﹕“勞教制度本身違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則;第二,勞教制度直接違背‘立法法’的規定;第三,還違反了罪和刑相適應的原則。”

莫少平律師說,勞教制度是由公安機關代行勞教委員會的職責,就能夠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這套制度完全排除了由法官、法院對控辯雙方的裁判,來確定被告是不是構成犯罪。根據中國立法法的規定,限制公民自由的規定只能由全國人大制定的相關法律來決定,而現在的勞教制度還延續了50多年前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勞動教養針對的對象被認為還不構成犯罪,但勞教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實際上是違反了刑和罪相適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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