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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合法同婚獨漏兩岸伴侶 同志: 成為同婚孤兒 難過與不解


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戀新婚夫婦派對。
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戀新婚夫婦派對。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上路已屆滿五年,但唯獨中國籍的同志仍無法和他們的台灣籍伴侶在台完成結婚登記。兩岸同志伴侶告訴美國之音,他們因兩岸的政治糾葛成為在台唯一的“同婚孤兒”,讓他們非常難過,希望儘快透過行政訴訟,爭取到應有的婚姻人權。

在台灣土生土長的Alvin和原籍中國的Jim已穩定交往四年,同為男性的兩人於2023年3月決定在同婚合法的台灣共組家庭,但他們去登記婚姻時卻遭拒,因為中國是唯一被排除在台灣跨國同婚許可的國家,因此他們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他們的官司5月22日第一次開庭,兩人穿著西裝,手捧花束,猶如舉辦婚禮的正式裝扮,並攜手來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盼能爭取兩岸同婚的合法化。約一個小時的庭審後,他們走出法院,神情已輕鬆許多,因為他們認為,法官對兩岸同婚的態度友善且理解問題症結點,讓他們樂觀看待後續發展。

Jim說,如果他們的訴訟創下成功的前例,將可望幫“活生生被拆散”、無法來台的兩岸同志伴侶爭取到權益,解決他們人生面臨的共同困難。

兩人都說,他們的愛情克服了海峽的分隔,也讓他們找到共度餘生的另一半,但橫在他們眼前無法跨越的困難是,一樁原本美好的婚事卻被迫擱置,儼然變成他們人生中的停擺,也無法共同規劃未來,只能靜待官司落幕再行打算。只不過,不確定性讓他們現在非常難熬,因為這一條路,他們已經走得太漫長且艱辛。

兩岸伴侶猶如同婚孤兒

台灣早於2019年就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Jim回憶,兩人交往初期,像他們一樣的異國同志伴侶都期待,繼2017年釋憲後,台灣的跨國同婚相關法律一一落地。後來,台灣陸續開放跨國同婚的資格限制,從雙方都來自合法同婚的國家即可在台灣登記結婚、接著為21個同婚未合法化的國家的配偶設立“境外面談制度”,直到2023年1月19日,台灣內政部擴大承認跨國同婚的適用範圍,讓台灣人的跨國伴侶,包含港澳人士,不限國籍都可在台登記結婚,唯獨將中國籍人士排除在外。

對此困境,Alvin和Jim都說,他們不放棄希望,靜待兩岸同婚規範的放寬。但Alvin坦言,當身邊同志朋友都可以合法結婚了,自己卻獨是“剩下的同婚孤兒”,非常難過與不解。

而Jim則說,他來台求學十年,自認比台灣人還愛台灣,因為台灣社會的文化包容度和多元性比其他東亞國家更高,讓外籍移民很少感到被排擠,他也很適應,直到他面對同婚議題,才驚覺自己的中國人身份在台灣遭排斥。

Jim告訴美國之音:“所有有關中國的一切東西,在台灣的社會、台灣的語境裡面都會被特殊化,然後被區別地對待。我們面臨的是交織性的一種壓迫,因為我是中國大陸的身份,所以同時作為中國人在台灣被歧視以及是同性戀在台灣被歧視。”

他說,很多台灣人主張台灣的主體性,想降低中國對台的影響,但越把中國特殊化,卻反而加重中國在台灣社會的份量。

兩岸同婚涉政治因素

不過,兩岸關係雖具特殊性,但兩岸同婚適用的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亦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第52條規定,婚姻成立要件和方式都是依照“行為地法”,也就是台灣或大陸地區。換言之,兩岸同婚在台灣登記的法源不是問題,但卡在行政流程配套仍遲遲未出爐。

前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早於2023年2月9日的記者會就曾表示,兩岸同婚涉及國家安全、收養、繼承財產等衍生性法律問題,須相關法令配套。

對此,Jim表示,台灣人對國安的擔憂,反映的是對中國的不安全感,但就算犧牲掉少數兩岸同志伴侶的幸福,也無法補足台灣人的安全感。

Alvin則指出,部分台灣人或政治人物仍對中國人懷有敵意或恐懼,甚至有網民以“中國軍人可能通過同性婚姻來台灣當間諜”為由,反對兩岸同婚,但他反駁網絡說法荒謬且不合理,因為“間諜通過異性戀婚姻進入台灣更容易。”

Alvin告訴美國之音:“我們當然不希望,政治跟婚姻扯上關係,只是可惜在台灣現行的制度還是(對中國)會有一點顧慮。兩岸的政治關係因(地緣角力)局勢的變動,會覺得比較看不到希望、比較絕望。台陸同婚通過,其實就只差配套措施,讓(同性)婚姻在台灣落實真正的平權,不要讓中國被遺落。”

針對兩岸同婚的開放進度,現任陸委會副主委梁文杰於5月2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社會上還需溝通、取得共識,但陸委會將以專案方式,讓中國籍同性伴侶可以來台居留。

梁文杰於記者會上說:“從陸委會的角度來講,在沒有完成修法之前,我們現在是協調移民署,對於有同性伴侶的事實,但是他沒有辦法結婚的伴侶,專案的協助這些同性伴侶來台灣停留。”

對此,Alvin批評,台灣行政機關基於“想像的民意”的恐懼,而擱置兩岸同婚的權益,讓他無法接受。他說,不能因為人民反對,就剝奪他們基本的婚姻人權。

他說,無法完成結婚登記損及他們的配偶權益,例如,疫情期間、兩岸旅遊中斷,Jim只能通過醫療簽或商務簽入境台灣,很多像他們一樣分隔兩岸的同志伴侶也因有限制或手續繁瑣,被迫分居兩地,無法團聚,讓許多同志伴侶至今仍飽受長期分離的考驗。Jim因有學生身份能長期在台居留,在台灣逾百對的兩岸同志伴侶中,算是“很幸運”的案例。

台灣對兩岸同婚的開放確有民意分歧,一位因議題敏感不願透露姓名、曾在中國參與台灣同鄉會的林先生表示,中國與台灣的政治體制和意識型態不同,兩岸同婚若在台開放,恐成中國以“兩岸政策不同步”為由施壓台灣,升高不必要的衝突和台灣內部紛爭,一如兩岸觀光和農漁業貿易的前例。

林先生告訴美國之音:“兩岸對於同志婚姻的觀點落差真地很大,他們(中國)可以用這些來把困難點丟給台灣。為什麼要讓你有藉口來修理陸委會、修理台灣。”

林先生支持陸委會的態度,台灣應待兩岸關係明朗化並取得共識後,才不致因單方面開放兩岸同婚,被中國政治操作。

伴侶盟:少了兩岸同婚,“亞洲第一”金字招牌將蒙塵

但為了推動兩岸同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已同步啟動五個影響性訴訟。

在台北的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台灣有逾百對兩岸同性伴侶仍無法結婚登記,比照全球37個未對跨國伴侶設下國籍限制的同婚合法國家,“中國因素”讓兩岸同婚成為全球特例。

簡至潔告訴美國之音:“(台灣)政府該做的事情是去控管國安風險。(台灣)移民署針對兩岸異婚審查的密度是蠻周嚴的,我不覺得國安是一個真實的理由。現在台灣遇到兩岸議題特別敏感,(但)人權議題一定要超出政治的算計跟泥淖。”

簡至潔批評,台灣政府現在用行政配套流程侵害兩岸同志伴侶的婚姻權。她說,港澳人民和外籍人士一樣都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但中國人民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在放寬跨國同婚時,港澳同性伴侶可納入解套,但中國卻因不屬於外籍人士而被排除在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對兩岸同婚設限,但配套的行政規則卻要求兩岸同性伴侶入境時需繳交兩份文件,一是台灣移民署的境外面談審查文件、二是經中國驗證的結婚證明。

由於中國不承認同婚,這道行政命令形同將兩岸同婚無法在台登記的責任歸咎於中國,台灣前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於2023年5月18日的記者會曾說過,同婚在中國未合法化是最大難關,“一旦中國的法制容許同婚行為的話,它的法律也沒有任何的處罰、沒有任何限制的話,那(兩岸同婚合法化)就水到渠成,沒有問題”。

簡至潔認為,雖然台灣無需修法就能以行政命令開放兩岸同婚,但卻在配套的行政流程設下這張中國認證結婚證書之“不可跨越的障礙”。

她說,台灣強調人權立國,不該因政治風向、人民意見或政黨對立,剝奪人民結婚的基本權益,台灣還高舉與“對岸制度不同”的旗幟,一旦兩岸同婚仍卡關,台灣“婚姻平權亞洲第一”的金字招牌將因此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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