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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法抗爭正繼續 香港各團體推進方式各異


《逃犯條例》修法抗爭正繼續﹐抗爭者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
《逃犯條例》修法抗爭正繼續﹐抗爭者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下台。
《逃犯條例》修法抗爭正繼續 香港各團體推進方式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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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第二次記者會上的道歉,並未得到大多數抗爭團體的認可。他們決心採取各自的方式繼續抗爭。有抗爭者則對運動內部的這種態勢表達某種憂慮。

2019年6月20日上午11時,香港“民陣”主要負責人前往香港警察總部,正式遞交針對警察在6.9事件和6.12事件中過分使用武力的投訴。

該組織副召集人黃亦武對美國之音說:“我們今天針對警察6月12日的暴行做一個投訴。那天我們在中信大廈門口申請過的合法示威區,可是警方向我們投擲催淚彈,四枚是投向台上的。當時情況很混亂,示威者是和平的… 我們希望政府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小組,委任大法官和幾個人組成,希望真正徹查這件事情。事件的最終責任歸咎警務署長。”

黃亦武表示,目前警察總部的投訴機制都偏向政府,因此只有獨立調查才能顯示公正。

星期四中午過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也來到警察總部,他所遞交的投訴針對保安局長李家超,指他在敘述警方暴力清場過程中的某些情節時,涉嫌向議員撒謊,“包庇濫權警務人員”,犯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香港警察總部為兩場投訴活動和記者會提供了場地和維安,並且安排抗議者進到樓內陳述。警方對上述兩項投訴的答覆尚不得而知。不過,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天已成為對外道歉的第二位林鄭月娥政府高官。民陣和民主黨目前所採取的投訴行動,也是特首林鄭月娥在第二次記者會上鼓勵使用的所謂“現有投訴機制”。

報導顯示,針對林鄭月娥第二次記者會上的道歉,許多民間團體並不滿意。不過,在如何回應以及如何推進訴求的方式上,有關團體似乎都有自己的做法。

香港大專學界6月19日發表聲明,要求港府20號下午5點前撤回修例草案、收回6.12“暴動”定性、撤銷示威者控罪,並追究警隊涉嫌濫用暴力,否則會將把抗爭行動升級。

蘋果日報說,大專學界的最後通牒說,6.21日將包圍政府總部,發動“全面不合作運動”。升級行動還可能包括,包圍立法會、特首辦公室、禮賓府以及警察總部。罷工、罷市、罷課也是選項。所謂“不合作運動”將包圍阻塞鐵路和隧道等。

星期四中午時分的立法會示威區幾乎沒有甚麼人。不過,一位年輕人獨自坐立法會外面金屬防護牆處看書。

這位姓洪的學生對美國之音說:“其實我原本也是對政治不熱心的人,但是,我看到他們(政府)在議會,強行要把一條具有爭議性法律通過。心裡覺得這是一個沒有民意授權的政府。雖然有我們選的議員上去說話,但是好像防空砲一樣,沒有用。所以我們要用我們人民的力量出來。”

不過,香港民陣星期三下午發出的新聞稿說:聲援民間自發運動。運動不是屬於民陣。如果香港市民自發和平非暴力行動,民陣會響應。升級行動方面,民陣坦言有限制,例如,必須是和平集會。至於自發行動,民陣表示,要知道如何升級才可知道如何配合。呼籲市民7.1前不要外遊,並且於當日參與遊行。

針對抗爭團體的不同做法,尤其是學生團體的升級動員,示威區內一位活動人士向美國之音表達了對當前抗爭態勢的看法。

她說:“現在這種東西會拖垮了,隨著時間情緒已經下降。現在這個樣子一直在消耗大家的力氣和精神。這個不可行啊。大眾本來設置這個底線,逼著政府有一個回應,但是政府不會啊,我們特首的態度表明不會。會發生甚麼情況,不會有人能夠預計,最重要的是不要有人受傷。但是他們決定把行動升級的話,一定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我們希望警隊態度不要那麼強硬,但是沒有人能夠估計會發生甚麼事。”

明報星期四說,針對香港青年的可能的升級行動,民主派議員毛孟靜表示,希望年輕人堅持“不流血、不被捕、不犧牲”原則。而民主派則會監察警方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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