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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批警方改寫7-21襲擊歷史 質疑背後有政權操作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中)8月28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控告他去年7-21涉嫌參與暴動罪,是將他由原告變被告,企圖改寫7-21襲擊事件涉嫌警黑勾結的歷史。(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中)8月28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控告他去年7-21涉嫌參與暴動罪,是將他由原告變被告,企圖改寫7-21襲擊事件涉嫌警黑勾結的歷史。(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批警方改寫7-21襲擊歷史 質疑背後有政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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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就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星期四正式被警方起訴參與暴動罪,他們在法庭提訊後獲准保釋。林卓廷星期五召開記者會表示,他作為7-21事件的目擊者以及報案人之一,過去超過一年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他質疑警方企圖改寫歷史將他由”原告變被告”,是因為事件涉及警黑勾結,在國際上”太過醜陋”,警方無法解釋,而在受害人及目擊者當中他的知名度最高,懷疑因此被抹黑,背後可能有更高層的政權操作。林卓廷批評今次的檢控決定”醜陋而邪惡”,即使政權荒謬,他亦要堅持留守議會。

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7月21日晚發生在元朗西鐵站一帶的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警方被指延誤到場調查及制止暴力攻擊,造成至少45人受傷,包括孕婦、老人、小孩,其中一名傷者甚至一度性命危殆。

警方拘捕13人涉7-21參與暴動罪

7-21元朗襲擊事件引起各界譁然,質疑有”警黑勾結”,成為之後警民衝突愈趨激烈的轉捩點,示威者經常高呼”7-21唔見人”的口號,批評警方未能及時保護市民。事件亦引起國際關注,事發後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新加坡、台灣、澳門等國家及地區,對香港發出旅遊警告。

事發超過13個月後,香港警方星期三(8月26日)早上上門拘捕7-21襲擊事件中,到元朗西鐵站視察及協助市民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13人,指控他們涉嫌參與暴動罪。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星期三會見傳媒交待案情時表示,7-21事件並非過往一年被認定的”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而是兩派人”勢均力敵、旗鼓相當”的打鬥,事件中亦不涉及有人”原告變被告”。陳天柱否認警方延誤到場約39分鐘的說法,認為18分鐘後就有警員到場,他又否認”警黑勾結”的質疑,批評當時在場採訪的記者偏重某一方。

林卓廷保釋後批警方企圖改寫歷史

在警署通宵扣查超過30小時後,林卓廷等7人星期四(8月27日)正式被警方起訴參與暴動罪,隨即被押送到法庭提訊,最後獲准保釋。

林卓廷星期五(8月28日)聯同兩名7-21事件被白衣人打傷的受害人,以及當日與他一起到元朗西鐵站進行直播的助理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顛倒黑白,企圖改寫歷史。

林卓廷批評高級警司陳天柱會見傳媒時的解說荒謬,拿著講稿都左支右拙,形容他淪為趙高的鷹犬”指鹿為馬”。

林卓廷說:”好明顯,這個如此可笑的劇本寫出來,他(陳天柱)自己有多相信呢﹖即是他現在是要淪為趙高的鷹犬,幫趙高一齊”指鹿為馬”。即是有一個這麼高級的警官,我不知道他自願還是被迫,去到這麼重大、事非黑白清清楚楚的案件,居然可以參與這樣的扭曲,我覺得是非常非常之可悲。”

憂證人轉被告疑犯或可撤銷控罪

林卓廷表示,他作為7-21元朗襲擊事件的目擊者以及報案人之一,過去超過一年一直配合警方調查,7名被落案起訴的白衣懷疑施擊者之中,有3人是經他認人指認出,包括其中一名在地鐵車廂內襲擊他的白衣人。

林卓廷表示,警方在今年7月底之前,仍然視他為案件的主要、甚至是關鍵證人,部份他認人的案件將於明年2021年2月正式開審。林卓廷懷疑警方在7月底之後,將他由”證人轉被告”。

林卓廷強調,他因7-21事件被控參與暴動罪之後,不會做警方的”污點證人”,指證其他涉案,由他認出的白衣人,他要求警方公開交待他目前的身份,擔心他不願意當”污點證人”,不能夠出庭指證經他認人的疑犯,可能會因為證據不足被判無罪,他認為這些問題涉及司法是否公正。

林卓廷說:”我自己視自己一定是證人、是傷者、是原告,但是警方、控方將我的身份是怎麼看呢﹖我覺得它要公開講,它要公開交待,不要到來要上庭的時候才說,因為原先的證人是不能上庭,所以有些案件就不夠證據,就撤銷檢控,或者因此有些施襲者被判無罪。我想這些東西警方要公開交待,這個涉及整個司法的公正的問題來的,我覺得公眾是有權知(道)的。”

林卓廷指7-21警黑勾結圖抹黑受害人

有記者問及林卓廷認為警方企圖改寫7-21元朗襲擊事件的歷史,用意何在﹖為何要將他由原告變被告﹖林卓廷回應表示,警方企圖改寫歷史將他由”原告變被告”,是因為事件涉及警黑勾結,在國際上”太過醜陋”,警方無法解釋,而在受害人及目擊者當中他的知名度最高,懷疑因此被抹黑,背後可能有更高層的政權操作。

林卓廷說:”受害人當中、目擊者當中,我的知名度是最高的,所以它(政府)是針對我做很多抹黑的工作,之前亦都有很多譴責、抹黑的工作一直在做,不單是政府,而是保皇黨在立法會譴責我,說我是7-21的元兇,還有很多”藍絲”(撐警)團體一直在元朗搞遊行、去警署報警、一直抹黑。(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都多次指我是7-21的元兇,我和他亦都有相關的誹謗官司一直在打,即是現在的政權是非常之虛怯以及脆弱,它是承受不到自己一個這麼醜陋的歷史,它就唯有用一個這麼瘋狂的做法,是硬去”屈”(冤枉)這麼多的受害人,尤其是我。”

林卓廷在電台表示,自從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他已經有預感自己或者會被警方拘捕,但對於今次因7-21事件被控暴動罪感到驚訝,因爲他一直以來和警方有溝通,而警方甚至在10前向他發信,感謝他為7-21事件提供資料,他坦言沒想到如今變成拘捕對象。

呼籲香港人不要放棄

林卓廷又在記者會上表示,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拘捕,他批評今次的檢控決定”醜陋而邪惡”,但是即使政權荒謬,他呼籲香港人不要放棄,否則就會拱手讓政權繼續改寫7-21事件的歷史。

林卓廷說:”在這裡呼籲所有的朋友,你如果是目擊者、你如果是手上有相關的證據要給我們,我們盡量做吧,因為我覺得我們不能夠放棄,如果我們放棄就即是將整本歷史書,7-21的章節就交給何君堯、(特首)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去撰寫,我們絕對不可以放棄,我們講出7-21歷史真相的權利及自由。”

更有決心堅持留守議會戰線

林卓廷又表示,今次被控參與暴動罪,令他更有決心堅持留守議會戰線,如果他失去議員的身份,就不能夠在立法會當面質詢官員以及與建制派辯論7-21的史實,亦不能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徹查7-21事件。林卓廷強調,他過去利用了議員的身份多次在外地跟進7-21事件,例如聯絡前監警會專家,提出對監警會報告的意見,亦以議員身份多次在國際傳媒訪問期間談及7-21事件。

林卓廷說:”我亦都是因為有這個議員的身份,所以我是聯絡在英國的、即是原本監警會的專家,去提出我們對監警會報告的意見,我也接受了很多很多外國傳媒的訪問講7-21事件,大家知道其實林卓廷這三個字根本是沒有代表性的,直至我是獲市民的授權成為民意代表,而一個民意代表被人打壓、被政府打壓、迫害,它代表的也不是林卓廷一個,是代表政權迫害我所代表的市民,這個代表性不是我們撤出議會就可以取代的、就可以彌補的、我不代表是。我們這個代表性,是會令到我們在議會的戰線是更加容易令到本地的傳媒、國際的傳媒是關注,我們香港在發生極其醜惡的事情。”

受害人指孤身被襲絕非旗鼓相當

7-21襲擊事件中,第一位在元朗西鐵站附近的”雞地”被大批白衣人用籐條追打受傷的蘇先生在記者會上表示,林卓廷被捕後他亦擔心警方日後同樣會拘捕他,坦言造成很大心理壓力,不過,他認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決意要向公眾說出事實真相,批評警方扭曲事實,因為他當時是孤身一人被大批白衣人襲擊,絕對不是警方所講的”勢均力敵、旗鼓相當”。

蘇先生說:”我不知他們政府或者警方有沒有這個目的,但是很明顯我們這些受害人就多了一個這樣的、要考慮的東西。但是這個就不是擔不擔心的問題,即是正如我在之前一些傳媒的訪問我都講過,這個不是擔心還是不擔心的問題,我經常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你要拘捕我、要鎖我甚麼都好,其實你想100個藉口出來都可以做的,你可以說我挑釁,甚至說我不是被襲(擊),我真的是一個群毆、是一個打鬥的,是我在一打二十的,你都可以用這個理由抓我的,所以我覺得這樣就不是我、不是一個擔不擔心的問題,而只不過是你去不去做的問題。”

傷者形容事件荒謬有如非洲國家

7-21當日在元朗西鐵站因為躲避白衣人時跌倒,右膝需要接受手術換人工關節,留下五吋長疤痕的65歲林婆婆在記者會上表示,她憶述事件時仍禁不住落淚,她認為警方將721形容為”旗鼓相當”的打鬥,是非常之荒謬。

林婆婆說:”我覺得很荒謬,這個年代為甚麼會、即是好像去了非洲剛果那些地方,沒有訊息、沒有文化的嗎﹖你自己(警方)講甚麼都可以,即是亂了套的根本是,即是明明事情是這樣,你調過來又說不是這樣,即是我覺得只有它(警方)講,它對、永遠不(會)錯的,錯的就是我們,即是我不應該住在該區,是不是這樣呢﹖”

前監警會國際專家指警方將示威者變”暴徒”

前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英國學者Clifford Stott星期四在社交網站Twitter帖文,形容香港警方的行為顯然是要改寫歷史,以符合警方將示威者變”暴徒”的思想立場。他認為,警方在處理元朗7-21事件上,反映警方與特區政府聯合打擊香港民主的運動。

鄧炳強指”旗鼓相當”等是不必要評論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星期四主動會見傳媒,重申警方7-21當日由接報到場的時間為39分鐘”從來不變”、”需要檢討”,他又表示”旗鼓相當”等是不必要的評論,他強調警方無意改寫歷史,因為”歷史自有公論”。

對於林卓廷在7-21事件中受傷並且報警,警方星期三卻指控他涉嫌暴動罪並且拘捕,林卓廷認為自己是”原告變被告”。鄧炳強表示,警方拘捕及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是報案人還是受害人並不重要,他強調報案人並無免責條款,只要犯法亦會被拘捕,他又反問”以後每個人犯了法去報案就不用拘捕?”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星期五被傳媒問及,他對警方以”勢均力敵、旗鼓相當”來形容元朗7-21事件的看法。張建宗表示,香港享有司法獨立,任何公平公正的審訊都是基於事實及呈堂證據,他對整個司法程序有信心,他相信警方一定會依法辦事,如果無事實根本或證據,上到法庭都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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